文件名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池河镇金蚕大道建设工程(附属设施)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 ||
索引号 | zfbmfgj/2020-0083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发改发〔2020〕264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1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6-19 10:54 |
内容概述 | 你局报来的《关于石泉县池河镇金蚕大道建设工程(土建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石交发〔2020〕23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
石泉县交通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石泉县池河镇金蚕大道建设工程(土建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石交发〔2020〕23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石泉县池河镇金蚕大道建设工程项目, 经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发〔2018〕597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议书。工程起点接十天高速池河收费站连接线,终点接池河镇池河合心大桥桥头,道路全长3037.386m。项目全线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行车道宽度12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安防、排水及其他公路附属设施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12128万元。本次招标主要包括:该道路全长3037.386m范围内的石材栏杆安装3037m,石材栏杆基座3037m,河堤人行道透水砖铺装6080㎡。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1.施工 1标:石材栏杆安装3037m,石材栏杆基座3037m,河堤人行道透水砖铺装6080㎡,建安费估算510万元。
2.施工监理标段:费用估算11.2万元。
三、招标方式:
1.施工标段:公开招标。须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媒体,至少在一报一网上,同时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2.监理标段:邀请招标。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同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招标。
四、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由招标人委托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代理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依从国家相关规定。
六、注意事项:
1.根据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本工程的招标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不得擅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外交易。
2.根据石泉县政府办公室石政办发〔2014〕56号的规定,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工程招标的最高限价,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出具评审意见后,方可组织招标。
3.本项目工程招标工作结束后,请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特此批复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