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232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16:25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民李女士申请消除错误违章处罚的答复 |
2020年06月03日西安市民李女士在县长信箱反映:其用12123APP查询违章记录时,发现自己车辆有一条2020年3月26日14:29,石泉县北环城路西段金桥路北路口-水电厂门口“不按规定停车”的违章,李女士表示自己从未前往过石泉县,且违章照片上的车辆不是李女士的车牌号,现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后及时撤销违章记录。
接到相关诉求后,石泉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交警大队核实处理。经核实,当事民警在网上进行系统录入时,因疏忽,将牌号为陕AZ***6的违停车辆误录成李女士的车辆(陕A2***6)。对此我们深表歉意,现已安排民警及时对李女士的违章进行修正,并撤销网上记录。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改善我们的工作方式,尽量避免再次出现此类失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