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 ||
索引号 | zfzstjj/2020-0036 | 公开目录: | 统计公报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统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5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6-16 15:47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石泉县统计局
石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7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8.8%,6家属于新材料产业,1家属于生物产业。
二、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5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8.8%。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14人年。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0.66亿元;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34%。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7件。
三、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县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240个,从业人员1889人,资产总计7.46亿元。
2018年末,全县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76个,从业人员1633人,资产总计7.1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亿元。
2018年末,全县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64个,从业人员256人,资产总计0.28亿元,全年支出(费用)0.11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4]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