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wjj/2020-0060 公开日期: 2020-06-16 16:08
来源 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内容概述

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2号通告

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通  告

(第12号)


近日,北京市报告多例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地区)、丰台区太平桥街道等23个地区由疫情低风险调整为中、高风险,辽宁、河北、四川等省份相继出现与北京疫情关联病例。为持续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措施,严防疫情输入风险,现就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于2020年5月30日后去过北京市或与北京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接触过丰台区新发地市场、京深海鲜市场相关从业人员的来石返石人员,请第一时间向县疾控中心或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按相关防控措施执行。(石泉县疾控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6318120)

二、广大居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尤其进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不扎堆、不聚会。用餐时,提倡使用公筷,尽量吃熟食。近期非必要不要前往北京市和其它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石后要按照本县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