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wjj/2020-0058 公开日期: 2020-06-07 18:00
来源 石泉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表

序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案件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处罚机关和日期

1

石卫公罚【2020】6号

石泉县帝美迷你美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保洁案。


张xx

2020年5月16日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石泉县帝美迷你理发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电动推子、发剪、梳子等)未能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未做到一客一消毒工作;未按要求建立相关卫生管理档案(无顾客用品用具消毒记)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实施标准》,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200元罚款。


自动履行15日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