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wxlyj/2020-0034 公开日期: 2020-06-01 15:40
来源 石泉县林业局
内容概述 由于曾溪镇高坎村柯友军有两户同名同姓的户,在今年生态公益林补偿第一批次录入时,误删了建档立卡十三五贫困户柯友军信息。导致该户公益林漏报,经曾溪镇与县财政局及县林业局协商并打了情况说明报告,确定在国家级公益林补偿第二批次进行补报该户信息。

石泉县林业局关于2020年曾溪镇柯友军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漏报补兑的公示

由于曾溪镇高坎村柯友军有两户同名同姓的户,在今年生态公益林补偿第一批次录入时,误删了建档立卡十三五贫困户柯友军信息。导致该户公益林漏报,经曾溪镇与县财政局及县林业局协商并打了情况说明报告,确定在国家级公益林补偿第二批次进行补报该户信息。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办发〔2015〕34号)及《石泉县林业局关于认真开展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自查暨做好2020年公益林补偿工作的通知》(石林发〔2020〕23号),精神要求,按照国家级森林公益范围,经区划界定,落实柯友军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215亩,补偿标准每亩14元,共计兑付补偿资金3010元(为中央财政补偿资金)。现予以确认兑付并在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 



石泉县林业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