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石泉县城关第一小学校舍改造工程用地预审意见 | ||
索引号 | xzfgzbmxzrzyj/2020-0197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自然资函〔2020〕138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5月2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5-25 17:18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石泉县城关第一小学校舍改造工程用地预审意见 |
石泉县城关第一小学: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办理石泉县城关第一小学校舍改造工程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会审研究,作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 用地情况
(一)项目名称:石泉县城关第一小学校舍改造工程项目。
(二)用地位置:石泉县原粮食局。(四至以勘界报告坐标为准)
(三)用地总规模及建设内容:依据县发改局《关于石泉县城关第一小学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该项目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原粮食局用房1200平方米;改造城关第一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1700平方米;维修改造校门及围墙200余米,配套建设附属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总投资750万元。
(四)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用途:经勘界,该建设项目共需用地604.6 平方米,现状地类为建制镇,属存量建设用地,项目用地全部位于允许建设区。
二、 预审意见及用地要求
(一)该项目用地符合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用地规模和各功能分区符合相关产业建设用地标准,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你单位应优化设计,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三)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