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20-0000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15:39 |
来源 |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突击检查的通知》(安市安委办发〔2020〕19号)要求,2020年5月14 日至15日市安委会将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叉突击检查工作。现就做好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
县交通(运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突击检查的通知》(安市安委办发〔2020〕19号)要求,2020年5月14 日至15日市安委会将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叉突击检查工作。现就做好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外出交叉检查的保障配合工作
1、按安市安委办发〔2020〕19号文件要求,由县应急管理局领导带队,抽调县交通(运管)局1人、公安交警大队1人、住建局2人、消防大队1人,组成交叉检查工作组,于2020年5月13日下午14:30分在县应急管理局集合,赴镇坪县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检查。
2、本次检查范围为道路交通运输客运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商业综合体和商场超市)、在建建筑工程项目。检查内容包括:(一)共性内容: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例检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风险防控制度、职业危害预防责任制度、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制度、民主管理监督制度和应急救援能力落实情况。②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③检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制落实情况。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清零情况。主要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二)个性内容:①道路交通运输客运企业安全。1.检查车站运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营运客车出入登记、安全例检等情况。2.检查营运车辆GPS监控运营情况。3.检查营运车辆安全逃生锤、灭火器等配备情况。②人员密集场所安全。1.检查逃生线路畅通情况。2.检查应急照明和疏散标识情况。3.检查消防器材配备和电力线路情况。4.检查消防控制室、防排烟装置情况。5.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作情况。③在建筑工程项目安全。1.检查塔吊等特种设备检测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检查施工用电、脚手架、临时用电、卸料平台和模板工程验收情况。3.检查边坡、临空、深基坑等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情况。
3、由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各安排一辆公务用车。
4、各抽人和派车单位要全力做好交叉检查工作支持配合,抽调业务骨干、安排出行车辆,确保全市交叉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县应急管理局要切实担负起带队责任,大胆管理,周密安排,履行沟通协调职责,确保顺利完成交叉检查各项工作任务。
5、由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报销参加全市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所需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认真做好县内接洽接待和安全检查工作
1、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到我县交叉检查工作组的配合和接待接洽工作。同时,要结合市安委办部署和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集中执法和“五项”攻坚行动,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2、县交通局、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要明确专人负责,提供行业领域内重点备查企业(单位)名单,于5月13日下午17:30分前将备查企业(单位)名单和配合检查工作联络人(姓名、电话)报县安委办。
3、由县安委办牵头,统一协调安排交叉检查接洽接待工作,各镇、各相关部门全力做好支持配合,保障交叉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4、交叉检查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各项纪律和工作要求。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