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韩燕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2020-0000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政任字〔2020〕13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5-25 17:04
内容概述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韩燕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韩燕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政府决定:

韩燕明同志任县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主任;

陈爱春同志任县水利技术工作站站长;

邓永兵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丁仕彪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杨柳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

吕根木同志任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罗  曦同志任县库区移民工作站副站长,免去其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宾德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两河市场监管所所长;

蒋昆康同志任县迎池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迎池森林公安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陈  林同志任县柳城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柳城森林公安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姚  雪同志任县村镇建设事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其原任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县测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古志兵同志任县库区移民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道安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森林防火指挥部)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其原任县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副局长(副队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陈  莹同志任县社会福利院(县中心敬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小玲同志任县财政局城关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杜小莹同志任县财政局池河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汪贤珍同志任县财政局饶峰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石小莉同志任县财政局两河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雨佳同志任县财政局迎丰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林代艳同志任县财政局后柳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方  乔同志任县财政局喜河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立壬同志任县财政局熨斗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廖  艳同志任县财政局中池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  方同志任县财政局曾溪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  晓同志任县财政局云雾山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熊高健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江南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三强同志任县水利技术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  卓同志任县水利技术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唐小鹏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夏帆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池河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廖  元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饶峰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林  晨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迎丰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阮  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柳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  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喜河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  鸿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熨斗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义芹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池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良玉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曾溪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  菁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云雾山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余代曦同志任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玉波同志任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武同志任池河省级重点示范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汪小建同志县社会福利院(县中心敬老院)院长职务;

免去徐亚梅同志县库区移民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蔡纯康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远利同志池河省级重点示范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