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00 发布日期: 2020-05-20 09:52
来源 政府信息中心
内容概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信息编报工作的通知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信息编报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总结和宣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成果,更好发挥政务信息参谋助手作用,现就做好政务信息编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健全完善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业务负责人,以电子版形式报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汇总掌握(联系人:黎贞珍,联系方式:0915-6311539 ,QQ:335858493);相关人员调整时应及时报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

二、注重信息时效。各镇、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放管服”改革、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发掘、及时收集、汇总整理信息资源,积极主动做好信息编报工作,政务动态类信息每月至少1篇,调研类信息每年至少1篇,做到撰稿、审核、传递、上报“四个”及时。

三、确保信息质量。政务信息要力求标题简明、主题鲜明、文字精炼、突出新意,内容要实事求是、具体翔实,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据,多用数据和事例说话;语言要生动鲜活,坚持“短、实、新、活”的优良文风,力求朴实通俗,尤其是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展示工作、宣传成果,着力提高信息采用率。政务动态类信息主要是对重要数据指标、创新做法、重点工作等进行简要描述,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调研类信息要围绕某一重大事项、创新工作、典型经验,就具体做法、成效、思考、建议等进行总结提炼,字数在1500字以上。

四、严格编报程序。各单位要按照《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石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相关要求,据实填写石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信息发布审核表,编报的信息稿经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发送至投稿邮箱(邮箱:shiquanweb@163.com)。

五、实行评分制度。政务信息工作实行分组评分制度,各镇为一组,政府部门为一组。政务动态类信息被县政府网站“各镇快讯”“部门动态”栏目采用的计0.5分,“聚焦石泉”采用的加0.5分,市政府网站采用的加1分(从县政府网站稿件推荐),被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专报》、省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分别加5分、10分、20分。调研类信息被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栏目采用的计3分,被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专报》、省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分别加10分、20分、30分(同一信息被多次采用的,以最高分记,加分部分不重复计分)。

六、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要将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建立政务信息采用台账,及时提醒、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编报信息,每季度通报信息采用情况,年终进行统计排名,对未按期完成约稿任务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