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印发《石泉县202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xjtkjj/2020-0029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5-14 16:20
内容概述 为了切实做好202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客观评价初中毕业生体育素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0〕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20〕7号)、安康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教体发〔2019〕23号)、安康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安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0〕20号)、市教体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0〕24号)、原市教育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教发〔2015〕2号)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印发《石泉县202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了切实做好202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客观评价初中毕业生体育素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0〕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20〕7号)、安康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教体发〔2019〕23号)、安康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安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0〕20号)、市教体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0〕24号)、原市教育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教发〔2015〕2号)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石泉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何  飞  县教体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玉安  局党委委员                 

夏玉琴  局党委委员、县教体科技局副局长 

欧立波  局党委委员、县教体科技局副局长

陈永健  局党委委员、县师训教研中心主任

董才峰  局党委委员、县电化教育中心主任

成  员: 张兴明  县教体科技局政办股股长

石  浩  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严云峰  县考试招生工作站站长        

余顺康  县教体科技局教育股股长

赵广生  县招生办副主任

陈茂盛  县教体科技局安全及学生营养改善股股长

陈晓平  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

各考点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考风考纪督查组、测试组、成绩统计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见《2020年石泉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考务手册》。

二、考试原则和要求

体育考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试项目和办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旨在推动学校体育工作,促进体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终身体育锻炼观念,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三、考试对象

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九年级学生。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全县体育现场考试时间初步确定从5月29日开始,6月15日前结束。

为有效防控疫情,根据上级文件,遵循学生就近、集中分片、送考到校,降低学生校外接触率的原则,本次考试安排城关中学、池河中学、后柳中学、第三中学、江南九年制、喜河九年制、熨斗中学、饶峰九年制、两河九年制共9个考点。考点考生安排如下:                      

城关中学考点:城关中学考生

池河中学考点:池河中学、迎丰九年制学校考生       

第三中学考点:第三中学考生

饶峰九年制考点:饶峰九年制学校考生

两河九年制考点:两河九年制学校考生

江南九年制学校考点:江南九年制考生考生

后柳中学考点:后柳中学考生

喜河九年制考点:喜河九年制学校考生

熨斗中学考点:熨斗中学考生

各考点:一是要按照考试标准及要求备好考试器材,清理划分好场地;二是要联系当地卫生部门配备1至2名事业心强、具备急救、疫情防控专业技术的医护人员,对考试中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伤害事故及时进行处置、救治;三是要制定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预案,提前加强考试器材和考场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五、考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体育考试仍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即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综合评定。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总分60分。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其中,体育课成绩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分;现场统一考试成绩占45分。体育考试成绩以学生实际得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体育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体育考试成绩﹦平时考核成绩﹢统一考试成绩。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仍由体育课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测试组成,计分办法不变。

1.平时考核每学年5分,三年满分为15分。其中,体育课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2.体育课成绩遵循《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分标准,采用A等(优秀)为100—90分,B等(良好)为89—75分,C等(及格)为74—60分,D等(不及格)为59分以下四个等级的方法评定。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在每年9-10月份进行,由学校根据学生每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具体量化。

4.对于少数回户籍地考试学生,若无法提供在原学校就读期间的《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单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登记卡,造成在我县参加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平时考核无成绩的,按平时考核成绩15分的70%计入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5.平时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

平时考核成绩=体育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体育课成绩=(3年体育课成绩相加)×3%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年测试成绩相加)×2%

(二)统一考试

1.考试内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场统一考试项目调整如下:

项目1:立定跳远、50米跑(考生自选一项)

项目2: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考生自选一项)

项目3: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考生自选一项)

2.计分办法

统一考试内容及分值、考试方法和计分方法不变(不含耐力和心肺功能部分)。

(1)统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调整为:

统一考试总分(满分45分)=〔项目1(满分100分)+项目2(满分100分)+项目3(满分100分)〕÷3×45%

(2)统一考试只限毕业生升学时进行一次,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考试工作由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内容及分值按照《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分值表》(附件1)执行。考试方法参照《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法说明》(附件2)规定测试方法及操作要求进行。

(3)统一考试计分方法按照《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附件3)查询各单项得分。

(三)、统一考试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统一考试,其统一考试成绩按45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

1.初中阶段在县(区)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三名学生;初中阶段在市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六名学生;初中阶段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省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八名学生;初中阶段在教育部(含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十二名学生。

2.统一考试免试资格比赛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击剑、武术、健美操、啦啦操。

3.按照原市体育局、原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参加省十六届运动会奖励办法〉的通知》(安体发〔2018〕49号)中运动员奖励政策,初中阶段在省十六运会上取得前八名学生的免试资格不受前款比赛项目限制。

4.申请免试程序和对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和无法参加体育考试学生的免试政策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1)统一考试申请免试程序:学校将申请免试的学生名单连同取得比赛成绩在校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免试条件学生名单连同运动会和单项比赛通知文件、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及《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学生免试资格审核表》(附件4)一式一份报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审核后,通过县政府网站、石泉教育公众微信号等媒体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无异议后方可确认。

(2)凡因残疾、疾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免修体育课和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凭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学校证明等证明材料,填写特殊情况申请表(附件6),办理免试手续。其中,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学校证明,经县教体科技局审核后,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6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其他免试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45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

(3)对具有县级以上医院(县级仅限石泉县医院、石泉县中医院两家医院)证明,因突发性疾病(或伤病)不能按期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期考试,经学校报请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予缓考,缓考地点:暂定杨柳体育馆,具体考试时间待后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学校要建立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校体育课考试成绩登记表;班级学生体育课成绩统计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登记表。对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当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平时体育课考核成绩汇总表上报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存档。

(二)学校全年的体育课考核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要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统一考试成绩由测试组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属省级考试,考评人员由县教体科技局统一安排和调配。考评人员和考生分组名单考前必须保密。考评人员原则上应与考生无直接教学关系或直系亲属关系,考前对测试方法要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对考试工作统一要求,严明纪律,监督检查考试过程,严防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考试结果的公平、公正。

(四)评分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各考点要在考场的终点设置摄像机,将整个考试过程进行录制备案,并保存一年。

(五)为保证体育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必须健全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监督机制,坚决杜绝体育考试舞弊事件的发生。考点学校负责人为该考点场地设置、秩序维护的第一责任人。对违反纪律、考试舞弊者,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确保体育考试安全。

各考点要制定现场统一考试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认真核查考生的健康状况,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严禁隐瞒和虚报伤病,有条件的学校在组织考试前,应安排考生进行统一体检,主要排除不适宜参加考试的各类疾病,对体检结论无法满足考试要求的考生,应安排免试或缓考。

各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务必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体育统一考试的考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场地器材要安全准确,每个项目的测试必须做好安全预案;要特别加强对学生的考前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做好考前适应性训练,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联系人及电话

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监督电话:6321313

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石浩13709159137 48996672@qq.com

附件1: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分值表.doc

附件2: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法说明.doc

附件3: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doc

附件4: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学生免试资格审核表.doc

附件5: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doc

附件6:特殊情况申请表.doc

附件7:202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平时考核成绩统计表5.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