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490 发布日期: 2020-05-07 09:26
来源 石泉县民政局
内容概述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康市民政局等四部门转发<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启动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安财综〔2020〕1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2020年2月城市低保数据,决定补发我县2020年2月份城市低保对象价格临时补贴。城市低保540户1015人发放补贴30450元。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补发2020年2月城市低保对象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康市民政局等四部门转发<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启动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安财综〔2020〕1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2020年2月城市低保数据,决定补发我县2020年2月份城市低保对象价格临时补贴。城市低保540户1015人发放补贴30450元。

附件:2020年2月城市低保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名单.xlsx

石泉县民政局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