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20-0000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10:05 |
来源 |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五一”假日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
各镇应急办,县直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提高“五一”假日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假日安全顺利度过,根据《石泉县2020年“五一”假日旅游接待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旅领办发〔2020〕4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根据《石泉县2020年“五一”假日旅游接待工作方案》要求,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组 长:高德铭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13891582858)
副组长:张守勇 县卫健局副局长(13992574168)
李劲松 县交通局副局长(13891560818)
余 强 县市管局副局长(18091553665)
王广明 县文旅局副局长(18809157679)
陈 丹 县交警队副队长(13891531778)
李文标 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18829755588)
成员: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应急管理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文旅广电局以及涉旅镇、各景区景点各一名干部或管理人员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救援技术中心副主任唐铖(13992586950)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 6319123。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事故救援、处置、安置等统一指挥协调,及时沟通、传递和报告现场处置情况;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及时向工作组汇报相关情况,并根据工作组指示上报县委办、政府办以及市应急管理部门;及时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发布预警信息,调度相关救援力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县境内发生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制定并实施假日期间的医疗卫生应急预案;负责医疗卫生队伍、设备、物资的调度,食品安全事故和医疗卫生突发事故的救援及善后处置。
县交通局:负责制定并实施假日期间的道路、水上保畅方案;组建交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道路救援机械设备,确保交通中断时,能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食品消费较为集中的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执法检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县文旅广电局:负责制定并实施假日期间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负责景区景点安全检查以及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牵头做好县城区域以及各大景区发生拥挤的处置工作。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制定并实施假日期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交通拥堵时的统一指挥协调,出现游客滞留、车辆拥堵时及时处置,保证游客“进的去、出的来”;负责县境内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处置,出现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优先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通行,必要时应实行交通管制。
自然资源局: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强化地质灾害防治。
县气象局:做好特殊天气气象预报预警。
各镇应急办:做好辖区内假日旅游应急预案编制,做好应急值守、信息报送以及辖区内突发情况的先期处理。
二、规范应急处置程序
当突发公共事件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快速响应,立即进入工作岗位,组织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工作。
工作组根据各成员单位反馈的情况对事件进行甄别,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所需调用救援物资的情况等,确定事件的性质和级别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向工作组报告情况,请示结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经工作组批准后,各成员单位宣布结束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各成员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故及救援相关信息,同事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把握好舆论导向。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科学分析形势,抓住问题关键,准确研判情况,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本单位职责认真制定行业专项预案(方案),明确具体责任,责任落实到人,时间要求到点。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第一时间赶赴岗位,听从调度、服从指挥,参加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