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朱代喜因保管不善,将石泉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9529号房屋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代喜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