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yjglj/2020-0041 公开日期: 2020-04-30 10:05
来源 中共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五一”假日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五一”假日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镇应急办,县直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提高“五一”假日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假日安全顺利度过,根据《石泉县2020年“五一”假日旅游接待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旅领办发〔2020〕4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根据《石泉县2020年“五一”假日旅游接待工作方案》要求,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组  长:高德铭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13891582858)

副组长:张守勇  县卫健局副局长(13992574168)

李劲松  县交通局副局长(13891560818)

余  强  县市管局副局长(18091553665)

王广明  县文旅局副局长(18809157679)

陈  丹  县交警队副队长(13891531778)

李文标  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18829755588)

成员: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应急管理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文旅广电局以及涉旅镇、各景区景点各一名干部或管理人员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救援技术中心副主任唐铖(13992586950)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 6319123。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事故救援、处置、安置、等统一指挥协调,及时沟通、传递和报告现场处置情况;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及时向工作组汇报相关情况,并根据工作组指示上报县委办、政府办以及市应急管理部门;及时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发布预警信息,调度相关救援力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县境内发生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制定并实施假日期间的医疗卫生应急预案;负责医疗卫生队伍、设备、物资的调度,食品安全事故和医疗卫生突发事故的救援及善后处置。

县交通局:负责制定并实施假日期间的道路、水上保畅方案;组建交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道路救援机械设备,确保交通中断时,能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食品消费较为集中的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执法检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县文旅广电局:负责制定并实施假日期间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负责景区景点安全检查以及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牵头做好县城区域以及各大景区发生拥挤的处置工作。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制定并实施假日期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交通拥堵时的统一指挥协调,出现游客滞留、车辆拥堵时及时处置,保证游客“进的去、出的来”;负责县境内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处置,出现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优先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通行,必要时应实行交通管制。

自然资源局: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强化地质灾害防治。

县气象局:做好特殊天气气象预报预警。

各镇应急办:做好辖区内假日旅游应急预案编制,做好应急值守、信息报送以及辖区内突发情况的先期处理。

二、规范应急处置程序

当突发公共事件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快速响应,立即进入工作岗位,组织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工作。

工作组根据各成员单位反馈的情况对事件进行甄别,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所需调用救援物资的情况等,确定事件的性质和级别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向工作组报告情况,请示结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经工作组批准后,各成员单位宣布结束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各成员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故及救援相关信息,同事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把握好舆论导向。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科学分析形势,抓住问题关键,准确研判情况,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本单位职责认真制定行业专项预案(方案),明确具体责任,责任落实到人,时间要求到点。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第一时间赶赴岗位,听从调度、服从指挥,参加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