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zstjj/2020-0018 公开日期: 2020-04-23 09:49
来源 石泉县统计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市统计局《2020年聚焦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实施工作方案》精神,切实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石泉县统计局《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泉县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调查中心、普查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统计局《2020年聚焦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实施工作方案》精神,切实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石泉县统计局《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泉县统计局
2020年4月18日






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精神,扎实推进石泉县统计工作,坚持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特制定《聚焦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在统计数据真实性,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问题等五个方面,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确保统计造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切实提高党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成立以局长、党组书记王根平为组长,副局长徐星、王晓刚为副组长,陈小兰、代小雪、王方、许黎蘋、李娟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统计局法制股、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工作研判,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措施,推动方案落实。

(二)坚持依法开展。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结合各专业实际,查找梳理问题,依法依规开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统计造假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病灶、精准施策。以纠正整改为主,找对根源、精准问责,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以问责代替整改。

(四)坚持标本兼治。在通过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等方式,解决统计造假实际问题的同时,要深入查找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日常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推动强化监管、完善政策、健全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统计造假可能。既通过集中攻坚,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显著成效,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五)坚持结合实际。把专项整治同奋力追赶超越,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与当前经济形势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重点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严肃问责统计造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问题,解决统计数据失真失实干扰决策判断、虚增群众获得感、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问题。

三、主要内容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的各项防惩统计造假举措和要求,全面梳理在防惩统计造假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举措,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一)认真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具体内容:县统计机构对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是否培训到位;是否组织全县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国有企业分管统计的领导干部和统计业务人员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

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开展了学习贯彻,有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

具体内容: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意识不强;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不严格。     

(三)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

具体内容:深入排查基层、县直部门为“五上”企业存在的代填代报问题;深入排查行业主管部门对调查对象进行干预,影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相关问题;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深入排查考核指标是否将统计部门也纳入责任部门进行考核的相关问题。

(四)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

具体内容:未严格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指标审核规则不够科学合理,应当发现的异常数据和错误数据没有发现,以及真实数据难以通过逻辑审核;对数据质量审核不到位。
(五)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问题。

具体内容: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责不到位,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缺乏主动性;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不足,不能有效满足防惩统计造假的工作需要。

四、工作安排

(一)学习部署阶段。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各项文件精神。

(二)自查自纠阶段。紧紧围绕“五个方面”具体内容,各股、普查中心、调查中心结合实际逐个查摆,对于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及责任人,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于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回头看”机制,时常敲敲警钟,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
(三)重点检查阶段。县纪委监委和统计局成立检查组,对开展的自查自纠,负责落实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四)总结上报阶段 。围绕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全过程抓紧抓实,形成总结性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体统计人员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到统计造假问题是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突出问题,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以解决,真刀真枪解决统计造假问题。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面的党纪政纪规定。通过学习,提高对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认真谋划调度,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注重过程管理,上下贯通、整体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取得扎实成效。

(三)强化问题整改。围绕方案提出的“五个方面”的整改工作内容,逐条对照,逐项查找,对自查出的问题要逐个分析,查明原因,深挖根源,细化量化工作,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即时整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四)巩固整治效果。充分发挥正反典型的导向作用,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