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雾山镇农村安全供水回访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ywsz/2020-0052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云雾山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云政发〔2020〕12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4-22 21:27
内容概述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雾山镇农村安全供水回访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雾山镇农村安全供水回访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驻村工作队、各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安全饮水保障工作维护群众利益,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按照《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建立完善农村供水四级回访监督机制的指导意见》,确保如期完成我镇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 聚焦农村供水工作存在的问题,着力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监督管理,,特制定《云雾山镇农村供水回访监督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云雾山镇农村供水回访监督工作方案


为全面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维护群众利益,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按照《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建立完善农村供水四级回访监督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及水利部印发的《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检查管理方法(试行)》,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建立长效安全饮水机制聚焦我镇供水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供水监督机制管理工作,为我镇安全饮水工作长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以“省级有平台、市级有清单、县级有组织、乡镇有人员”

为基本原则,建立完善“三个机制”一是实行分级负责、上下联

动的回访机制;二是建立强化渠道畅通、跟进落实的监督机制。三是完善运行规范、保障有效的反应机制。从而提高我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我镇农村供水工程的监督检查责任,督促各村切实履行村委会主体责任,为健全长效回访监督机制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云雾山镇农村安全供水回访监督机构,下设基础设施办公室为云雾山镇农村安全供水监督管理办公室。

供水回访责任领导:罗云进  副镇长

镇级安全饮水监督电话:0915-6581013

镇级供水回访工作组组长:朱齐乐   联系电话:13991536455

各村确定农村供水回访责任人:

双河村  陈家力  联系电话:13891540571

秋树坝村  汤林红  联系电话:18991559049

官田村  夏代礼  联系电话:15319868438

银杏坝村  李明海  联系电话:15929157227

铜钱峡村  李登华  联系电话:13891515162

丁家坝村  温发兴  联系电话:18329869516

板桥村  陈太新  联系电话:15129680019

松树沟村  曾昌军  联系电话:18891558122

南沟村  徐元友  联系电话:13891537253

云阳村  李兵烈  联系电话:15229861998

水田坪村  张成学  联系电话:18729855823

三、工作职责

(一)镇级农村供水回访责任领导职责:

1、建立完善镇级农村供水回访机制,公布镇级供水回访负

责人和村级供水回访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建立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渠道畅通、定期上报的农村供水回访监督制度。

2、负责与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农村饮水问题的衔接及问题督办及落实回复工作。建立镇级回访台账,明确处理意见并限时上报及解决,及时向县级农村供水回访监督部门反馈和报送问题,跟进群众投诉的饮水安全问题和办理的进度。

3、负责落实各村供水回访工作人员,督促指导各村解决辖区内群众反映的供水问题,做好问题收集汇总和积极联系县水利解决效果的监督回访工作。

4、畅通监督渠道,落实管护责任监督制,明确镇级和村级

供水工程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监督员。负责监督镇、村管护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管理工作尽职尽责。

5、明确镇、村应急供水保障措施,制定本镇应急供水保障

预案。

(二)村级农村供水监督回访工作组职责。

1、向群众发放县、镇、村三级农村安全饮水用户明白卡,定期检查水利工程排查安全隐患,确定的回访人员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2、做好辖区群众反映的农村供水问题的投诉受理登记工作,及时对投诉人投诉问题进行现场查办。

3、不定期对各渠道反映的供水问题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监

督跟进各村(社区)饮水安全问题整改落实。

4、制定村级供水保障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供水保障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农村安全供水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各村回访监督工作机制进行的指导和监督。各村供水回访人员,负责本辖区农村供水四级回访监督机制的建立完善和监督回访工作;按照农村供水四级回访监督机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要求,落实村级供水回访工作人员。

(二)强化监督督办。依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建立完善农村供水四级回访监督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及水利部印发的《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检查管理方法(试行)》,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进一步督促各村监督回访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农村供水回访监督机制。按照层级负责的原则,各村在建立完善农村供水回访监督机制的同时,要强化对村级回访工作人员的责任,督促检查群众反映和发现的供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