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532 发布日期: 2020-04-22 09:48
来源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概述 为做好稳就业和脱贫攻坚工作,支持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农民工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20〕33号)精神,现将农民工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农民工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稳就业和脱贫攻坚工作,支持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农民工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20〕33号)精神,现将农民工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3月底至6月30日,开展农民工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百日行动”期间,全县组织不少于700名未就业农民工(含未就业贫困劳动力,下同)参加线上培训,其中优先培训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和从湖北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不少于170人(各镇具体任务见附件)。

二、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

(一)培训机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百日行动”期间,农民工线上培训由石泉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石泉县智博威技能培训学校、石泉县十美技能培训学校、安康市创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4家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二)培训工种。培训机构在“百日行动”期间组织开展的农民工线上培训不受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工种(项目)清单限制,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培训工种(项目)属于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明确的专业、工种范围。

培训工种(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第四、五、六大类中细类(职业)工种或属于创业培训。

三、培训方式

培训课程按照市场主导的方式,以“订单式、定向式”培训为主,根据未就业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的就业需求和学习能力,按照通俗易懂、可居家练习的原则,由培训机构设置,纳入培训方案。培训总课时不得低于30课时(每课时45分钟),每天开展线上培训不得超过8课时。培训课程包括通用理论课和专业课两类,通用理论课程不得多于总课时的1/3,主要内容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用职业素质、阳光心态、务工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以及1-2课时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等;专业课程主要内容为专业理论课和实训课。实训课程要能居家练习完成,确实无法居家练习的可全部安排专业理论课。培训课程可由培训机构自行开发,或在第三方平台选择组合,也可二者结合设置。

培训机构应于开班前制定培训方案,报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培训方案的制定、申报、审核按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安康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函〔2020〕21号)执行,培训过程资料需录入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信息管理系统。

四、相关补贴

(一)职业培训补贴。完成全部培训课时后,对培训机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参训人员就业率确定。每班就业率低于10%的,不予补贴;就业率达到10%、30%、50%的,分别按每人300元、450元、78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二)培训生活费补贴。未就业农民工培训生活费补贴不与培训就业率挂钩,完成全部培训课时并审核合格的农民工,均可享受培训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8课时50元。

(三)补贴申报。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生活费补贴由培训机构向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其中,职业培训补贴拨付给培训机构,培训生活费补贴由培训机构通过银行代发的方式补贴给参训农民工。

五、有关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开展“百日行动”是疫情防控期间促进就业、支持扶贫、加快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任务。各镇要高度重视,镇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村就业服务工作队的作用,结合劳动力及转移就业信息摸底工作,加强政策宣传、人员组织动员,引导未就业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二)严把培训质量。各培训机构要主动和镇村对接,根据市场岗位需求,结合未就业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按需施训,按就业岗位确定培训工种,增强培训工种与就业岗位的一致性,提高培训就业率。

附件:石泉县“百日行动”任务分解表.xls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