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ywsz/2020-0046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云雾山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云政发〔2020〕5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06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20-03-10 15:21
内容概述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驻村工作队、各村委会:

为全面做好云雾山镇违建别墅清查再整治工作,强化职责,落实任务,结合上级相关部门文件会议精神及本镇实际,经研究,决定立即对我镇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政策

根据石泉县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对全县违建别墅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清理的通知》(石违建别墅专班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自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下发之后新建的违建别墅,尤其是鬼谷岭国家森林公园。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规划、建设、销售等审批手续,严重破坏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别墅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组织研判、问题上报、落实整改。

二、行动责任落实

镇自然资源所牵头负责专班办日常工作,负责上传下达、核查指导、上报汇总数据等相关工作。各驻村工作队在各类红线区域内开展拉网式排查清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全面掌握实情。对各类区域内的全部底细要掌握清楚,收集好全景图片资料,对清查清理发现的疑似违建别墅的,按户建档,做到一户一档,并上报镇专班办。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疑似违建别墅,上报确认之后,依法依规,分别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罚款等方式全面实施整改。整改要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之下,由镇各站办所牵头实施,整改完成之后,申报主管部门实施销号管理,并由镇各站办所合面加强后续监管工作,不得有类似问题发生。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重要风景生态区、重点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别墅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三、相关排查要求

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将在3月9日前完成辖区内排查清理工作。请各站办所、驻村工作队配合相关工作,确保清查认真高效完成。

四、纪律再严明

各站办所、各村驻村工作队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牵头负责各自领域的违建别墅整治清理排查和整改工作,不得相互推诿,各村及相关站办所在排查清理工作中如不深入开展、隐瞒不报、虚假排查等原因被上级通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