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信用村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0-5895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政办函〔2020〕16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4-16 16:08
内容概述 为加快推进我县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县域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切实加大金融服务“三农”的工作力度,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信用村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石泉县信用村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石泉县信用村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县域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切实加大金融服务“三农”的工作力度,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建设信用村镇为载体,提升农户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使诚实守信成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为规范,不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到2020年底成功建成5个信用镇、60个信用村,到2021年全县信用镇占比超过70%、信用村占比超过80%。通过开展信用村镇建设,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机制,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村“两委”班子或镇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用村镇建设工作,支持农商银行和所在机构开展“双基联动”工作,当地信用环境较好。

2. 信用村镇具有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基础设施配套较好,生产环境、地理条件有一定优势,具有发展潜力。

3. 双基联动工作站作用突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能够积极协助石泉农商银行所在机构组织资金、实施农户建档评级和清收不良贷款等工作。

(二)信用村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信用户占到辖内有效农户80%以上。

2. 无拖欠贷款本息户占辖内贷款总户数的60%以上。

3. 辖内不良贷款占比在3%以下。

(三)信用镇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信用户占辖内有效总农户50%以上。

2. 辖内信用村(社区)占行政村总数的70%以上。

3. 辖内不良贷款占比控制在4%以内。

三、工作步骤

(一)建立信息档案。各镇、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村两委人熟、地熟的优势,结合“双基联动”评级授信工作,扎实做好农户经济信息建档工作,对符合评级授信条件的农户及时进行公示。

(二)申报建设资料。各镇、村对照信用村、镇建设标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收集档案资料,做到要素完整、数据真实、装订有序,在每年8月底之前提交相关资料。

(三)组织验收命名。原则上按照“走访一个、建成一个、验收一个”要求,每年10月底前完成信用村镇验收工作,11月底前由农商行对信用镇、信用村进行授牌。

(四)全面总结提升。开展信用村镇调查研究,组织召开信用村镇建设总结会,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和改进,切实提升信用村镇建设成效。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人行石泉支行行长和石泉农商银行董事长任副组长,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县政府办、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人和各镇镇长为成员的石泉县信用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信用村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石泉农商银行,农商银行董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信用村镇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有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政府办(金融办):负责指导开展信用村、信用镇建设工作。

发改局:负责对被列入诚信红黑榜的企业和个人,严格落实守信联合激励政策,执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引导农户增强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外部环境。

公安局:提供辖区内户籍信息,营造平安稳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民政局:负责提供辖区内农户婚姻登记信息。

财政局:负责提供辖区内农户各项财政补贴信息。

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农户房屋登记信息,做好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户的农业生产经营土地面积信息、农业生产经营信息以及系统所需要的评价农户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林业局:负责提供农户的林业面积信息、林业生产经营信息以及系统所需要的评价农户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法院、检察院:加大恶意逃废债打击力度。

各镇:按照建设方案和标准,做好信用村镇建设的组织宣传和动员;组织并配合做好农户建档评级和“信用户”“信用村”建设工作,及时上报“信用镇”相关资料,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石泉农商银行:负责拟定建设信用村镇实施细则、建设标准;负责信用村、信用镇建设具体工作;负责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组织信用村镇建设工作查验。

村“两委”:积极配合参与“双基联动”工作,密切配合农商银行开展农户建档评级授信,准确提供农户基本信息;协助做好本村农户(居民)贷款发放、管理和不良贷款清收及风险防控工作;及时掌握农户信用动态信息并向农商银行反馈;宣传倡导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积极引导农户提升诚信意识。  

(二)组建验收机构

1. 石泉农商银行成立由行长任组长,分管副行长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用村镇建设验收领导小组(简称“县验收小组”),负责对基层上报的信用村进行审核、验收;负责信用镇的初审并上报县领导小组审核;负责组织推动“双基联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信用村镇验收以及相应优惠政策制定等工作。

2. 各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支行负责人任副组长、镇政府及支行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信用村建设验收领导小组(简称“镇建设验收小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评级授信工作;负责开展信用村初评并推荐上报,做好信用村年检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信用村镇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增加农户收入、维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推进会议,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信用村镇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各相关单位要以“镇镇争建信用镇,村村争建信用村,人人争当信用户”为主题,以普及征信知识、提高信用意识为重点,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微信公众号刊载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大力普及建设信用村镇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参与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三)强化指导,激励约束。县验收小组要指导各镇抓好信用村镇建设工作,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信用村镇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对建成的信用村镇,对辖内农户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在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贷款政策倾斜。每两年进行一次信用村镇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信用村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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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PDF原件:石政办函〔202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