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490 发布日期: 2020-04-16 09:32
来源 石泉县民政局
内容概述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五部门关于启动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陕财办综〔2020〕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城市低保数据,决定补发我县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城市低保对象价格临时补贴584户1135人发放补贴68100元。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补发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城市低保对象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五部门关于启动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陕财办综〔2020〕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城市低保数据,决定补发我县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城市低保对象价格临时补贴584户1135人发放补贴68100元。

附件:补贴资金分配汇总(城市低保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名单2020年第二批).xls

石泉县民政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