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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创建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市】司法局:做实做细扫黑除恶工作

时间:2020-04-07 10:22作者:唐架芳源自:司法局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县司法局积极响应各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召,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摸排线索,指导律师依法辩护,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职能。

全面落实重大政治责任。主要领导上阵挂帅安排部署工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拨付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制定下发了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把习近平总书记和中省市县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常态化地组织全体干部和扫黑办人员进行集中学习研讨,进一步强化认识、强化理论水平。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局党组会议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34次,开展集中培训和安排39次,线索专题研判25次。

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方案》,积极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中来。结合“扶贫扶志村村行”活动、《百姓法治宝典》走进“千家万户”等系列活动、在春潮广场开展扫黑除恶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快乐普法进乡村”活动、“三率两度”进村入户宣传活动以及城市党建等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截至目前,在县城设立户外广告牌35块,共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4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00余台次,利用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网络等载体常态化宣传1000余次,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的法治氛围。

深入一线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以村(居)法律顾问为抓手,推深做实法律服务“五位一体”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尤其注重从全县65名社区服刑人员和308名刑释人员中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目前,我局共收集线索123起,经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判后,提级报县扫黑办12起,经确认3起属涉恶线索。严格按照“五个再来一遍”和“三个大起底”工作要求,对收集上报的119条线索进一步核查落实,跟踪线索进展情况,对一般矛盾纠纷的线索了解化解,及时稳控,对涉恶线索进展情况及时关注,做到情况明、底子清。

强化行业治理和监管。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认真学习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的通知》,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代理、辩护“双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适时掌握涉黑恶案件刑辩动态。目前,共组织我县法律服务人员学习8次,我县律师参与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代理、辩护14件(人),均实行了备案报告。

专项整治有序有力。严格按照县政法委以及扫黑办的要求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治乱象、建机制、防风险以及“四清零一攻坚”等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整治方案明确专人,细化措施及时限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央督导进驻以后严格按照中省“五个再来一遍”和“三个大起底”工作要求,再学习再部署再动员,要求各位干部思想上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局党组会议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7次,开展集中培训和安排13次,线索专题研判8次。

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方案、线索流转管理办法、培训方案、线索摸排方案等文件,形成制度常态化开展专项斗争工作。针对校园周边的涉黑涉恶现象,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县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