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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河镇:明星村调委会成功化解一起医疗费用赔偿纠纷

时间:2020-04-02 15:08作者:王朋云源自:池河镇

“谢谢你们的热心帮助和积极调解,让我的事情这么顺利就得到解决”,明星村袁某感激地说道。2020年3月30日,池河镇明星村调委会成功化解一起医疗费用赔偿纠纷。

2019年5月,明星村廖某在汉阴县承包了一处建房木工工程,请到同村袁某去干活。5月14日,袁某在干活过程中不慎从高处跌下造成右脚根粉碎性骨折,送到医院住院治疗25天,花费各项费用约2万元。因脚部受伤,袁某只能留在家休养,没有了收入,他急的团团转。2020年3月,袁某就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请求明星村调委会调解,要求廖某一次性赔偿6万元。原来,袁某受伤治疗期间又发现患有胃癌,身体十分虚弱,袁某家属认为此次干活受伤对袁某及其家属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于是要求廖某除了赔偿后续医疗费用外,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廖某则认为,自己只承担医疗费等合理费用,对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没有合理的依据。双方分歧较大,对赔偿事宜僵持不下。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王小云得知此事后,立即启动镇村干部联动调解纠纷机制,安排镇综治办、池河司法所、明星村干部组织调解,经过向当事人双方讲解法律知识,依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了赔偿金额,通过深入细致的辩法析理和说服劝解,双方最终互谅互让,签订了调解协议,廖某一次性向袁某支付医疗、误工、护理费共计3.5万元。至此,经过池河镇镇村干部的不懈努力和耐心调解,一起因干活受伤引起赔偿的纠纷终于妥善解决。

近两年来,池河镇全面推进“三共六制”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完善矛盾调处机制。逐步建成规范化调解室10个,配齐配强镇村调解队伍16支,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推行“五位一体”矛盾排查化解制度,严格落实“以案定补”政策以调动调解员积极性,促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0多起,有效维护了辖区持续平安稳定。在调解每一件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注重以案说法,宣传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