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rsj/2020-0049 公开日期: 2020-03-27 09:43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2020年1季度石泉县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一、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费减免

按照《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7号)文件规定,2020年2月至6月,免征我县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我县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为全力支持企业应对新冠疫情复工复产、减轻企业压力、有效减少失业、稳定就业岗,按照《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有关政策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20〕16 号)文件要求,我县全力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截止到目前,我县已兑现46家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482人200.85万元,预拨11家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1.91万元。三、社会保险征缴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伤、失业保险可以开始参保缴费,但因省、市还未确定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企业参保缴费需等待缴费基数确定后开始缴纳。


石泉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