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jtj/2020-0019 公开日期: 2020-03-26 16:13
来源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石泉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情况

处罚机关和日期

备注

1

陕安石运罚【2020】7号

石泉县熨斗镇个体驾驶员张**驾驶陕GKQ160号小型普通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一案

驾驶员张**


2020年1月8日上午10点左右,张**驾驶陕GKQ160号小型普通客车拉四名乘客从石泉前往熨斗镇,经现场出示证件后询问,两名乘客称到达熨斗镇后向当事人张**支付了15元车费,当事人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对驾驶员处以5000元罚款,并进行教育。

石泉县道路运输管理所2020.3.18


2

陕安石运罚【2020】8号

汉阴县个体驾驶员谢**涉嫌驾驶陕G7899N号小型客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案

驾驶员谢**


2020年1月28日中午1点左右,谢**驾驶陕G7899N号小型普通客车拉四名乘客从汉阳镇前往石泉县,经现场出示证件后询问,4名乘客称到达石泉县后向当事人谢**支付了60元车费(每人15元),当事人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对驾驶员处以5000元罚款,并进行教育。

石泉县道路运输管理所2020.3.18


3

陕安石运罚【2020】9号

石泉县个体驾驶员熊**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一案

驾驶员熊**


2020年1月30日,熊**驾驶陕A994PZ号小型普通轿车拉乘一名乘客从政务大厅去往火车站,口头协议到达目的地后收取一名乘客10元车费,当事人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对驾驶员处以5000元罚款,并进行教育。

石泉县道路运输管理所2020.3.18


4

陕安石运罚【2020】15号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洋溪镇个体驾驶员范**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一案

驾驶员范**


2020年2月13日,范**驾驶陕A1V5C6号小型普通客车拉三名乘客从石泉去往熨斗镇,协议到达目的地后收取每名乘客20元车费,当事人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对驾驶员处以5000元罚款,并进行教育。

石泉县道路运输管理所20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