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0-0000 公开日期: 2019-10-18 09:30
来源 县信访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网上信访系统操作规范时限要求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驻石各单位:

为全面完成好2019年市对县信访工作考核任务,按照省信访局《2019年信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和全市网上信访系统操作规范时限要求,现对我县网上信访系统相关操作的规范时限进行明确要求:

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方式有11类,分别是:转送、交办、督办、抄送、告知、直接回复、存、退回、延期、自办、汇报。涉及到各镇、县直部门及责任单位的有8类,办理方式规范时限规定如下:

1.受理告知:3个工作日;

2.直接回复:3个工作日;

3.不予受理告知、不再受理告知:3个工作日;

4.存:3个工作日;

5.退回:2个工作日;

6.自办:作出受理告知日期后60天内;

7.延期:作出受理告知日后50天-55天之间。

8.汇报:自办后2个工作日。

网上信访系统信访事项的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是市对县信访工作考核的重点之一,请各镇、各部门根据信访事项的来源和办理类型,严格在操作时限内规范使用准确的办理方式,确保我县网上信访系统信访事项及时受理、按期办结。县信访局将加大网上巡查和考核通报力度,对未及时受理、按期办结导致市对县考核扣分的,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建议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附件:网上信访系统规范办理方式及时限流程表.xlsx

石泉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石泉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