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205 发布日期: 2020-03-17 15:28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全力护航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零售药店监管 护航疫情防控

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全力护航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药品特别是防疫类药品监管,要求零售药店加强对所购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进货查验,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压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工作人员日常防护及营业场所消毒通风等措施,对进店购药人员安排专人进行体温测量。

严格退热止咳类药品管理。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退热、消炎等呼吸道症状类药品管理的通知》,要求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消炎、感冒、止咳等呼吸道症状类药品,实行凭身份证销售实名登记,通过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第一时间向县市场监管、疾病防控部门“双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了药店疫情防控“监测站”作用。

引导群众合理用药。要求全县所有零售药店严格落实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管理规定,确保营业时间有执业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提供药学服务,认真查验处方、询问消费者的症状体征、核对人员和药品信息,提供用药指导,及时引导发热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强化监督检查。成立了药械监管组,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和指导,每日组织开展现场巡查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类药品购进渠道、购销记录、储运条件、药品有效期等内容,督促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经营药品可追溯。

据统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58人次,检查零售药店1323家次,收集上报购买退热药品人员信息920余条,对经营不规范的2家零售药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