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cjgj/2017-0021 公开日期: 2017-08-19 14:48
来源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现将《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实施。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6日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依照《陕西省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就我县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工商登记全程便捷、高效、利民为目标,积极在全县推行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各个环节全程网上办理,核发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全社会通行认可和共享共用,切实提升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电子化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手机微信平台登记注册                               

依托陕西省工商管理综合业务系统、“陕西工商”微信平台和工商全程电子化审核端。申请人通过陕西工商微信平台网上填报登记信息、网上签名提交登记资料;身份无介质实名认证,申请人通过微信上传身份证照片、录制视频,系统自动比对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数据库”,进行实名认证。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网上核准、发照、归档并公示相关信息。申请人无需到登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整个业务申请一次提交,提高审核效能。

(二)后台审核

依托陕西省工商局“全程电子化审核端”和“工商综合业务系统”进行名称审核和设立审核,并实现数据交换,生成注册号和统一信用代码,最终生成电子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申报者可通过“陕西工商”微信平台申报端进行查询。审核不通过被退回的,申报者通过微信平台进行修改后可重新进行提交,同时系统还自动通过微信消息告知申报者办理进度。对于多次提交信息仍然有误的,可根据联系人所留联系方电话联系指导填报申请信息。对于县重点项目急办件的,可上门指导申请填报。

(三)档案管理

强化电子档案管理。全程电子化登记审查通过的电子文档作为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申请材料的依据,自动转入电子档案系统进行电子归档。登记机关打印并留存纸质档案。加载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等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登记机关要积极配合当地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电子营业执照公示

登记机关在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后即自动生成电子营业执照,保存到电子营业执照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和陕西工商微信公众号为电子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的官方发布平台。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和陕西工商微信公众号公示已核准的市场主体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供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查阅、验证。

三、适用范围

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和外商投资企业暂不采用全程电子化登记方式。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崔荣明任组长,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黄平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注册分局,注册分局局长陈泉兵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群众认知度

充分利用网络、电子显示屏、印刷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社会、企业宣传网上登记的便捷性和高效性,力推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的全面展开,提高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和公众对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和电子营业执照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

由局办公室、注册分局牵头组织全县工商登记窗口全体登记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培训;对登记代理机构经办人、园区管理机构、大型企业人员分别组织集中培训和上门培训,进行模拟操作。

(三)保障到位,加强窗口建设

强化宣传引导、在窗口设置网上登记专区,专门配备计算机,指定专人引导企业使用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系统。

(四)便民利民、多种登记方式并行

充分考虑企业登记申请的便利性,在开通全程电子化登记的同时,保留窗口登记服务,继续为申请人办理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等多项业务。申请人在获得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也可以选择领取纸质营业执照。

(五)电子营业执照社会共认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陕西工商微信公众号实现对企业基本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的公示。电子营业执照和纸质版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场主体持电子营业执照办理许可审批、资质认定、招投标、金融等相关业务时,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应予以认可。

(六)加强惩戒措施

对登记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提交虚假材料(文件)等恶意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限制相关人办理登记业务。冒用他人身份证或者网上冒用他人身份签名等方式骗取登记的,支持被侵权人依法向公安机关举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登记机关依据法院生效判决,或依被侵权人书面申请和公安机关处罚决定冒用的事实,对相关登记事项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