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fgj/2020-0035 公开日期: 2020-03-09 15:44
来源 县发改局
内容概述 规范运作污水、垃圾处理项目PPP合作

规范运作污水、垃圾处理项目PPP合作

早在2016年,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 》(财金[2016]90号)中明确要求“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各地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 2017年7月1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4部委又联合下发《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号),提出“进一步规范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市场运行,提高政府参与效率,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健康发展”。在2019年3月,《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文)中,对污水、垃圾处理PPP项目列出“八条禁令红线”之外,明确了“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污水、垃圾处理等依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表现为政府付费形式的PPP项目除外”。 市政府办2018年9月16日印发《安康市县区污水处理和水环境项目集中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市“县区水环境PPP项目由市级统一包装策划和推进实施”。

2月13日财政部PPP中心印发《关于加快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和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两个要求:加快推进、持续推进,提高PPP项目入库效率。2月17日财政部PPP中心发布新PPP综合信息平台上线,进一步完善PPP的管理工作。2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已经酝酿三年的《关于印发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领域PPP项目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一个月内,财政部关于PPP连发3次文件,对推动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领域PPP项目规范运作起到指导和约束的作用。

今后,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物有所值评价”即“二评”与“入库”依然是规范PPP项目的主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