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两河镇中心村通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 ||
索引号 | zfbmfgj/2020-0033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发改发〔2020〕41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1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2-21 09:30 |
内容概述 | 你局报来的《关于两河镇中心村通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石交字〔2020〕4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两河镇中心村通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石交字〔2020〕4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两河镇中心村通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 经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发〔2020〕2号文件批准建设,路线起于两河镇中心村村道K5+734处,止于庙沟,路线全长1.887公里,路基宽度4米,路面宽度3.5米,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为完善排水防护、路面、交安设施等。该项目估算投资230万元。
二、招标范围:两河镇中心村通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三、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16号令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同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招标。
四、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由招标人委托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代理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依从国家相关规定。
六、注意事项:
1、根据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本工程的招标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不得擅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外交易。
2、根据石泉县政府办公室石政办发〔2014〕56号的规定,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工程招标的最高限价,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出具评审意见后,方可组织招标。
3、本项目工程招标工作结束后,请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特此批复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