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人群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施强化疫情期间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广泛张贴县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320张,在全县门店入口处张贴疫情防控措施提示语共计6600余条,并每天用宣传车穿街走巷通过大喇叭循环播放《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引导群众提高对新冠肺炎病毒的认识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及时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经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提示》,提醒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送餐人员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号召消费者从自身做起,积极做好疫情防护。
二是督促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求第三方平台(代理商)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对入网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无证无照、卫生条件差、防控措施不落实的餐饮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发现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行为的,立即予以下线处理,并立即报告我局。同时开展疫情防控知识能力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疫情防控能力,对食品配送人员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加强对其消毒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
三是严格落实入网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首先对入网餐饮单位进行摸排,要求入网餐饮单位填写《餐饮服务单位线上经营申请表》,我局对申报单位进行筛查指导,并签订《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入网餐饮单位严格落实《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7号)》,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群体性餐饮服务;严把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关,严禁采购、贮存、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使用安全、无害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出餐的成品要立即进行严密包装,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个人防护,按要求洗手消毒;送餐人员前来取餐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提倡从业人员和送餐人员实施“无接触式”餐品交接。截至目前,共有272家餐饮单位线上经营。
四是强化对入网餐饮单位监督检查。我县将县城及周边划分为43个疫情防控责任片区,分别成立工作组包片负责,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并对取餐人员进行疏散,避免人群聚集,坚决杜绝进店就餐和承办宴席,发现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入网餐饮单位一律暂停营业,并每天抽调巡查组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入网餐饮单位2500余户次,责令改正8家,通过强化监管,确保入网餐饮单位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保障了消费者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