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陪学、创业等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 根据省市住房保障有关规定, 拟对2020年度在县城区租赁普通住房的困难家庭给予一定的房屋租金补助,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1、申请书(右下角书写联系电话);
2、家庭同住人口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的, 需提供结婚证复印性);
3、证明;
4、在县城区有租房事实并提供有效的租房合同或者协议;
5、申请人本人在农商银行开设的银行账号(开户名须与申请人姓名一致)。
申请资料按以上顺序上方装订。
二、有关问题说明:
1、务工、陪学、创业等在县城区租房居住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均可提出申请;
2、申请以户为单位进行, 原则上由户主提出, 且需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及城关镇签署意见、盖章。
3、证明的具体要求:稳定就业的, 由务工单位出具并盖章; 短期务工的, 由务工地社区出具并盖章; 陪子女上学的, 由就读学校出具并盖章; 个体经营的, 复印营业执照。
4、银行账号的具体要求:申请人所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 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石泉县政务中心14楼物管所保障股
联系电话:0915-6328148
石泉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