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日期: | 2020-02-19 10:36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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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和结果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1 | 石卫医决字【2020】1号 | 李向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 李向翠 |
2020年1月31日接群众举报,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80号门面房内发现:李向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该门面内给患者调配西药从事诊疗活动。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给予: 1、没收药品;2、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15日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