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20-0000 | 发布日期: | 2020-01-25 15:36 |
来源 |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全面停止校外培训机构各类教学活动的紧急通知 |
各培训机构: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学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上级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从即日起暂停各类培训教学活动。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上级通知及疫情变化情况,再另行通知培训教学活动正常恢复的时间,在此过程中,请各培训机构务必耐心做好学员及家长的沟通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配合与支持,如存在退费等诉求,要妥善处理,充分保障家长及学员权益。
校外培训机构属于人群密集区域,请各培训机构务必顾全大局,提高认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县教体科技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县教体科技局将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加大检查、巡查、暗访力度,确保联防联控措施有序有力有效落实,对不认真落实县教体科技局相关规定的培训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