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柳镇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hlz/2020-0013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后政发〔2019〕67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12月30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0-01-02 09:30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
各村(社区)、镇属站办所、驻镇各单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后柳镇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
后柳镇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县安委办安排部署,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全面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危险化学品安全、道路(水上)交通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城镇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安全监管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为重点,集中整治一些小型企业和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全镇重点行业领域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安全生产监管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重点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不深入,对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集中检查等决策部署不安排不落实,研究不认真、排查不细致、管控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二是安全责任缺失问题。重点整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落实不到位,各负有安全监管的站办所及村(社区)担当意识不强、互相推诿扯皮,监管存在盲区;三是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重点整治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人员作风不实,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责任领导:朱希华
责任部门:纪委办、应急办、公用事业服务站、社保站、经济发展办、农综站、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
(二)企业主体责任整治重点。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逃避责任、末位负责,未按规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重点整治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安全承诺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不切实际,管理制度不严格,只包不管、以包代管等问题;三是员工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未制定培训计划,安全交底、班前警示教育落实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新进人员培训时间严重缩水,短期合同工、临时工未经培训就直接上岗等问题。
责任领导:李锋
责任部门:应急办、公用事业服务站、社保站、经济发展办、农综站、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
(三)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一是整治辖区道路(水上)
安全隐患。镇经济发展办要进一步强化对于农村道路的养管,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易发生事故、易落石滑坡、视线不良路段要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整治,对于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的要及时加强沟通衔接。同时,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各村(社区)配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并对照隐患内容开展专题整改活动。镇农综站负责对辖区水上安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同时,要结合农村交通规律特点,突出红白喜事、节假日、赶集聚会、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要确保交通劝导站能够正常运行,交通劝导员及时上路执勤,把好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关,及时发现、劝阻、报告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于渡船的检查对小木船载客及时劝导,对渡船超载,及时联系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罚;二是整治危险驾驶等道路(水上)交通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酒驾毒驾整治的高压态势,针对酒驾、醉驾和毒驾发生的规律特点,交警中队要科学安排勤务,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扎实做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各村(社区)要强化与交警中队的联系与配合,树立高度的群众安全意识,及时提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线索,配合交警中队进行打击处理。同时对于渡船不按规定航线行驶的情形相关村要及时收集证据,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打击处罚;三是整治重点车辆(船只)安全秩序。镇应急办、社保站、公用事业服务站、农综站要联合后柳交警中队,以旅游景点、客运集散地、校园周边、危险化学品周边为重点,严查“两客一危”车辆超员、超速、非法运输小木船载客及超员、不穿救生衣等行为,同时结合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间,加强巡逻检查,依法从严查处超员、超速、“黑校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搭载学生等违法行为,要确保不发生重点车辆因严重交通违法导致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
责任领导:廖康、谭静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派出所、农综站、各村(社区)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一是对镇域内天然气输送管道途经地区隐患排查;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发现一处关闭取缔一处,对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制定操作规程,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直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对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和落实管控责任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逾期未改正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责任领导:李锋
责任部门:应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五)非煤矿山安全。一是严厉打击非法私采、盗采石料、沙子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二是通过全面排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努力实现非煤矿山无隐患生产;三是依法提请有关部门关闭取缔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四是认真做好污染减排,生态红线划定,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五是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领导:李锋
责任部门:应急办、派出所、经济发展办、农综站、永红村
(六)消防安全。各站办所、村(社区)按照“七查”工作要求,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各站办所、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立即部署开展辖区内相关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一是要精准排查。
1、由社保站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各村五保户安置点、社区工厂、毛绒玩具厂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2、由镇应急办负责对辖区内加油站、非煤矿山、液化气供应点、天然气供应站、烟花爆竹零售点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3、由经济发展办负责对辖区内各安置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4、由公共事业服务站负责对各涉旅宾馆、农家乐、中坝峡谷景区、后柳水乡、涉旅游乐项目、集镇老街、中坝作坊小镇、涉旅项目等涉旅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5、由市场监管所负责对辖域内各商店、超市、KTV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6、由农综站负责对水上娱乐设施、游船、游艇、渡船等项目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检查中不仅要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设备、配电室、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还要检查值班人员巡查检查、值班值守等消防管理情况,并对管道井、仓库、厨房、员工宿舍、监控的电源线路等容易忽视的盲区进行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要严格整治。各相关站办所、村(社区)要针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整改火灾隐患。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经常性的演练、培训、巡查未开展,消防应急预案未制定、未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不实,工作流于形式,敷衍了事,责令限期改正。
2、消防设施类:消防设施被遮挡,责令当场立即改正;消防设施水带损坏、消防设施缺失,责令限期改正;室内消防栓无水或者水压不足,责令限期改正;<重复>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或者上锁,责令当场立即改正;居民小区消防车道、消防通道被占用,影响消防灭火救援操作的,责令当场立即改正;安全出口数量少于两个或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4、装修材料类: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300 平方米以上)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经劝阻,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工作,依法予以临时查封;采用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的装饰装修搭建简易式活动板房的场所且违规住人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
5、“三合一”场所类:生产、储存、经营、住宿在同一建筑物内,且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未配备基本的消防器材的,经劝阻,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工作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6、违规使用明火类:在进行明火电焊作业时,操作人未取得特种行业证件的,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责令停止施工;违反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违规充电类:乱搭乱拉电线违规给电动车充电,一律责令物业主管部门及社区管委会整改,选址安装智能充电设施,规范管理。
责任领导:李锋
责任部门:应急办、派出所、公用事业服务站、社保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办、农综站、党政办、各村(社区)
(七)建筑施工安全。一是全面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基础管理、应急管理以及教育培训开展等情况;二是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及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施工用电和现场消防等危大工程,以及各类建设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三是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攻坚行动期间,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依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领导:候小山
责任部门:公用事业服务站、各村(社区)
(八)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做好峡谷景区客运索道、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的检查排查;严防因安全警示标识缺失、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引发事故。
责任领导:候小山
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
(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杜绝“三无”食品进入市场流通,严肃打击市场内售卖过期食品、非法生产制造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持续做好农村集体供餐的监管,确保不出现因监管不到位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领导:候小山
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
(十)校园安全。要加强师生冬季安全防范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广大师生冬季取暖、雨雪天气上下学乘车安全教育。要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摸排整治,对学校范围内的重点及要害部位进行防火、防盗、防电、防自然灾害事故等拉网式排查检查,确保学校和周边环境的安全及稳定,做好学生安全接送工作,做好学生寒假期间安全知识宣传,确保学生上下学及寒假期间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责任领导:袁伟
责任部门:社保站、派出所、各村(社区)、各学校
(十一)民爆物品安全。重点严查民爆物品储存、销售、购买和使用环节,矿山和重点单位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非法制造、贩卖、私存、藏匿、购买、使用民爆物品等问题。
责任领导:马忠来
责任部门:派出所、应急办、农综站、各村(社区)
(十二)森林防火安全。重点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控野外火源,严格野外用火许可证制度,加强对特殊人群的专人监护,强化物资供应,备足各种扑火物资、灭火器材,要对现有防火设施、通信器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强化扑灭火队伍组建,定期开展防火演练,加强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安全巡查、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领导:谭静
责任部门:农综站、各村(社区)
(十三)用电取暖及防煤气中毒安全。结合实际,对本单位用电取暖设施进行一次大排查,同时要发动单位人员对自身居住场所进行检查,各村(社区)要持续加大对防煤气中毒的宣传,开展进社区、进家庭等多渠道、多形式、大范围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大安全意识,坚决杜绝电线乱接乱拉、用小太阳烘烤衣物、用“热得快”烧水等行为。对用蜂窝煤、块煤取暖的,煤炉一定要安装烟囱伸出房外,屋内烟囱要密闭不能漏气,屋内窗户要留有缝隙保证通风,确保不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责任领导:廖康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应急办、公用事业服务站、社保站、农综站、党政办、各村(社区)
(十四)旅游安全。重点检查娱乐场所、景区景点市场秩序、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市场环境等方面,严厉整治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涉旅行业“黑店”、“黑车”、“黑社”等非法经营行为。
责任领导:候小山
责任部门:公用事业服务站、各村(社区)
(十五)烟花爆竹安全。重点整治违规经营不合格产品、下店上宅、连片经营、未按照《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石政发〔2019〕21号)文件要求,超范围经营、在城镇禁止燃放区域内违规销售燃放等问题。
责任领导:李锋
责任部门:应急办、公用事业服务站、派出所、农综站、各村(社区)
(十六)燃气安全。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农村“煤改气”用户、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安全隐患,燃气管线存在结构性隐患和管线交叉、安全间距、防腐、管道标识以及违章建筑等隐患。
责任领导:马忠来
责任部门:派出所、应急办、各村(社区)
(十七)医疗卫生安全。重点整治卫生院、村卫生所、个体诊所医疗卫生机构和急救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疏散通道挤占堵塞、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袁伟
责任部门:社保站、各村(社区)
(十八)农林牧渔安全。重点整治农药无证无照经营,农业机械超期服役、违规作业、违章载人,林业加工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安全落实不严格、渔船船员不持证上岗、救生消防和通讯的安全设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谭静
责任部门:农综站、各村(社区)
(十九)商贸和成品油安全。重点整治个体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大中型商超、批发市场、宾馆餐饮等人员密集商业场所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候小山
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
同时,相关站办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等领域的安全检查,严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时间安排与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不分阶段,按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总结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做好动员部署。各村(居)委会、各站办所、驻镇单位在2020年1月5日前认真学习研究后柳镇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各自分管的领域进行动员部署。
(二)开展集中整治。2020年3月10日前各村(居)委会、各站办所、驻镇单位全面、准确、深入查找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各站办所每月8日前报送附件1和附件2至镇应急办。
(三)进行巩固总结。各村(居)委会、各站办所、驻镇单位对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进行全面认真“回头看”,对工作部署情况,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建立台账,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复查到位。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站办所、驻镇单位要再学习再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深入各自分管的行业领域进行检查,亲自督促整改隐患,确保此次整治工作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各村(居)委会、各站办所、驻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镇班子成员是本次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要求,认真对照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好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确保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警示教育。各村(居)委会、各站办所、驻镇单位要利用广播、板报,镇村干部要充分结合脱贫攻坚入户走访及敲门行动,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提高公众的参与性,后柳镇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举报电话:0915-6751623/6751100。
(四)强化问责,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村(社区)、各镇属站办所要认真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对不认真开展工作,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