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cjgj/2020-0018 公开日期: 2020-02-01 10:10
来源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好中、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加大排查监管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等市场主体的排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督促食品药品经营者做好经营场所消毒、通风和环境卫生整治责任;检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大型餐饮接待;督促各药品零售企业实行购买退烧药登记制度;督促辖区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前来购买退热消炎药品的顾客实行登记管理,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并测量体温。

(二)做好大型场所监督检查。加大对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酒吧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的排查;督促经营者做好消毒、通风和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倡导口罩文明,督促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酒吧等场所对可疑发热病人要及时做好登记并报告县疾控中心;检查落实大型商场、超市、酒吧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暂停营业。

(三)加强农贸市场监督检查。开展农贸市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督促农贸市场严格落实查验制度,禁止销售无检验检疫等合法手续产品;加强野生动物和禽类交易监管,禁止农贸市场交易、宰杀活禽和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贩卖、销售各类野生动物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开展防护用品的价格监督检查,加强对经营者的引导;加大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采取警告、提醒、告诫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价格自律,不得趁机涨价或变相涨价,确保防护用品价格稳定;重点关注涉及防控肺炎相关医疗用品、药品的舆情和价格动态,迅速查处各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包联村疫情排查。由各驻村工作队负责对所驻村住户逐一进行“拉网式”排査,重点排査近期在外务工、就业等人员返乡情况,特别是从武汉等疫区返乡人员情况,要做到“户户见面,人人见面”,发现一例立即登记上报筛査一例,同时落实监控责任,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积极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日常防控措施,加强自我防护,主要教育引导群众不组织参加聚会、聚餐活动;尽量不外出,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外出主动做好自我防护措施,不在无防护状态与武汉来石返乡人员接触。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罗天东  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组长: 余  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 侯劲松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莹莹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锡安  局党组成员

黄  平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吴  斌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李  鹏  检测检验中心主任

成   员: 政办股、督查室、法规股、食安股、应急协调股、药械股、市场股、特设股、质量股负责人、各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静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915-6320509,13992515054),具体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组织协调,摸排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余  强

成  员:邓  伟  吕焱杰  刘  斐  陈  静  周小雨

职  责:1.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根据事态发展及上级指示及时调整方案;2.联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信息传达、报送工作;3.为监管人员配备防护用品;4.负责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密切接触者的管控;5.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食品摸排组

组  长:余  强

成  员:赵  鸿  谢  勇(机关)  刘良玉  代朝辉   

代金金  谭  琪  林  晨  谢川霞  方高清

职  责:1.负责向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商场、超市等市场主体和广大市民发放通告;2.负责督促餐饮和食品经营者在销售食品时,购买者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做好登记上报;3.负责组织市场主体对外地顾客开展登记排查;4.负责督促经营场所做好消毒、通风和环境卫生整治责任;5.负责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健康管理;6.负责落实“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事项;7.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宾馆(酒店)、酒吧摸排组

组  长:吴  斌

成  员:黄家兵  孙  兵  吴 蒙  王 柳  

崔志飞  孔   娟   

职  责:1.负责督促宾馆(酒店)、酒吧等场所做好消毒、通风和环境卫生整治责任;2.负责督促宾馆(酒店)、酒吧等场所做好返石人员摸排登记工作,消费者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做好登记上报,并牵头负责做好隔离工作;3.负责宾馆(酒店)、酒吧等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4.负责落实“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事项;5.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药械摸排组

组  长:徐莹莹

成  员:郭建莉  阮  涛  付佐兴  胡成艳  李艳秋

职  责:1.负责向药械经营企业发放告诫函;2.负责督促各药品零售企业实行购买退烧药登记制度;3.负责督促各药品零售企业对前来购买退热消炎药品的顾客实行登记管理,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并测量体温;4.负责督促经营场所做好消毒、通风和环境卫生整治责任;5.负责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6.负责关注与查处涉及防控肺炎相关医疗用品、药品的舆情和价格动态;7.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场秩序组

组  长:侯劲松

第一组:徐晓玲  谢  勇(中心) 负责西单市场

第二组:刘前锋  柯  昊 负责桃园市场  

第三组:谭怀武  凌  劲 负责缫丝厂市场

职  责:1.督促农贸市场落实日常消毒、通风和环境卫生整治责任;2.负责督促农贸市场严格落实查验制度,禁止销售无检验检疫等合法手续产品;3.负责农贸市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4.负责野生动物和禽类交易监管,禁止农贸市场交易、宰杀活禽和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贩卖、销售各类野生动物行为;5.每天不定时巡查不少于4次并做好巡查记录;6.负责落实“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事项;7.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宣传组

组  长:徐莹莹

成  员:张  菁  陈梦贞

职  责:1.负责宣传报道;2.在局微信公众号、微博有针对性的发布健康提示等科普知识;3.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督查组

组  长:罗天东

第一组:朱爱民  吴兆泉  叶  艳 负责乡镇

第二组:王    力  夏玉松  胡  杰 负责城区

职  责:1.负责督查各组工作纪律及工作成效;2.督查各组落实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情况;3.督查各驻村工作队包联村疫情排查情况;4.每日统计、通报各组考勤情况并报周林公布;5.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应急机动组

组  长:余  强

成  员:廖  元  刘友林  史  晶

职  责:1.负责各类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2.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各镇市场监管所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抓好辖区内工作责任落实。1.重点负责落实“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事项;2.重点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管理,禁止农贸市场交易、宰杀活禽和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贩卖、销售各类野生动物行为;3.重点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宾馆(酒店)等市场主体的排查,督促其做好经营场所消毒、通风和环境卫生整治责任,督促各药品零售企业实行购买退烧药登记制度,督促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对前来购买退热消炎药品的顾客实行登记管理,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并测量体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工作人员均无条件服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调度。

(二)灵通工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工作组人员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自2020年1月26日起各工作组组长负责每日15点前向陈静报送前日15点至当日15点工作开展情况,陈静每日按时向市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卫健局进行“零”报告,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书面报告。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在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有针对性地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发布健康提示等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四)严肃工作纪律。外出检查时需着制服、亮证件、认真填写执法文书。履职尽责,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执行有关规定、工作不力的人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