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wlgdj/2020-0003 | 公开日期: | 2020-01-20 11:45 |
来源 | 文旅广电局 | ||
内容概述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石泉县特色民宿验收奖补办法(试行)》已经县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泉县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月19日
石泉县特色民宿验收奖补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特色民宿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石办发〔2019〕20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县特色民宿发展,提升特色民宿服务品质,推动全域旅游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申报对象
在县内充分利用农村依法建造的民居民房、村集体用房、闲置农房、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新建或改建的为旅客休闲度假、体验当地民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农产品展销等服务的经营者。
第二条 实施范围
在秦巴风情园,云雾山、后柳、喜河、熨斗、池河、中池、饶峰、两河集镇的国家A级景区、省级或市级旅游示范村及周边。
第三条 奖补标准
(一)独幢院落型:对利用农村闲置房屋、民居民房,有独立院落空间,且配套齐全、功能完善、凸显地域特色的新建或改建民宿,验收达到精品、舒适、经济民宿的,新建每幢分别奖补7万元、5万元、3万元,改建每幢分别奖补5万元、4万元、3万元。
(二)集合住宅型:对连片整幢新建或改建的住宅型民宿,有独立或公共院落空间,且配套齐全、功能完善、凸显地域特色的新建或改建民宿,客房数5间以上的新建、改建民宿每幢分别奖补7万元、5万元;客房数5间以下(含5间)的新建、改建民宿每幢分别奖补5万元、3万元。
(三)聚落集群型:对新建的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非标性、聚落性、集群式特色民宿,验收达到精品、舒适民宿的,每幢分别奖补5万元、3万元;对集群新建或改造的独幢院落型,验收达到精品、舒适、经济民宿的,新建每幢分别奖补7万元、5万元、3万元,改建每幢分别奖补5万元、4万元、3万元。
第四条 申报条件
(一)按照“环境优先、共建共享、特质特色、引商富民、规划先行”原则,特色民宿经营者建设民宿应具有乡土风情特色,建筑外观风格应融入自然、庭院配套应体现农本、古典和生态、与现代元素融合,室内装修具有创意独特、庭院干净整洁、周围无污染源等条件。
(二)独幢院落型民宿应具备良好的可进入性,有停车区域,建筑外观有地域文化特色,房屋功能齐全,生态优美。集合住宅型及聚落集群型民宿还应具有专用停车场、特色餐饮、休闲设施、特色体验等项目。
(三)特色民宿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具有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配套设施,具备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有效证件材料(均需提供相应原件佐证)。
第五条 验收程序
(一)验收组织。申报验收时间为每年一季度验收上年度新建或改建的特色民宿,由县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镇和单位进行验收。
(二)镇级初审。申报对象应如实填写《石泉县特色民宿奖补验收申请表》(附件1),并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有效证件一起提交所在镇进行初审。
(三)县级核验。由镇初审后报县文旅广电局进审核、县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验收,填报《石泉县特色民宿奖补验收意见表》(附件2),并形成汇总材料。
(四)公开公示。经验收符合要求的特色民宿,由县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县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
(五)资金拨付。根据县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由县文旅广电局从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中列支。
第六条 其他事宜
1.同一民宿不能因经营者的变更重复申报奖补,但可以通过整改升级,按升级后的评星标准享受相应的奖励。
2.民宿经营主体营业满一年后,可书面向县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民宿星级评定,对评定为三星级以上的民宿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3.对享受奖补的民宿经营主体,由县文旅广电局纳入线上、线下销售运营业务管理,经营主体不得擅自改变为非经营或面向特殊群体单一运营用途。
4.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为两年,由县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石泉县特色民宿奖补验收申请表;
2.石泉县特色民宿奖补验收意见表。
附件1
石泉县特色民宿奖补验收申请表
民宿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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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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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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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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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改建□ |
建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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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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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类型 |
独幢院落型□ 集合住宅型□ 聚落集群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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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规模 |
填写说明:建筑面积、层数、套数、房间数、床位数、餐饮接待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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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特色 |
填写说明:简要描述体现乡村民宿的特色项目、特色配套等,并将建筑内外观彩色图片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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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初审意见: (填写说明:同意申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审核意见: (填写说明:符合条件,同意验收)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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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终审意见:
(填写说明:经验收小组确认,同意奖补 万元)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石泉县特色民宿奖补验收意见表
民宿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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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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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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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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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改建□ |
建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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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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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类型 |
独幢院落型□ 集合住宅型□ 聚落集群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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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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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奖补额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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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小组 签字确认 |
年 月 日 |
政策解读:http://www.shiquan.gov.cn/Content-2028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