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全县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
索引号 zfbmsjj/2020-0004 公开目录: 审计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审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1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1-16 17:13
内容概述

全县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

被审计单位:县医保局等10个单位

审计项目:  全县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019年4月至8月县审计局对全县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县本级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本级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主要对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管理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以及中国人寿保险石泉分公司经办的城乡大病保险基金、县民政局管理的医疗救助资金进行了审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1.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过度检查现象。

要求县医保局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县医保局已收回定点医疗机构过度检查报销费用。

2.存在多收取零岁新生儿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费现象。

要求县医保局严格落实居民参保政策。县医保局已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数据纳入计算机专网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存在预征职工生育保险费现象。

要求县医保局落实征缴政策规定。县医保局已于2018年生育保险征收过程中抵扣。

4.存在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分解住院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现象。

要求县医保局收回定点医疗机构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县医保局已收回医保基金并对定点医疗机构处以罚金。

5.截至2019年6月,全县存在城镇居民低保人员未在本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等人群未参加职工医保现象。

要求县医保局扩大医保制度覆盖面。县医保局已向相关单位下发限期参保通知书,将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面。

6.2016年至2019年6月全县共有889人在统筹区间、在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等险种间重复参保。

要求县医保局清查重复参保人员,令其按规定参加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县医保局将对城乡居民医保进行整合,避免重复参保问题。

石泉县审计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