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低保精准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bmmzj/2019-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19〕228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2-26 16:21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要求,为如期完成整县脱贫摘帽、切实整改省市县反馈问题,现将进一步强化农村低保精准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低保精准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要求,为如期完成整县脱贫摘帽、切实整改省市县反馈问题,现将进一步强化农村低保精准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推进整县脱贫摘帽顺利完成,认真落实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相关要求,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1、严禁“脱保”“漏保”。对收入低于低保保障线的对象重点排查,对其中老年人、儿童、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群众重点分析研判,对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条件的对象按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坚决杜绝“脱保”“漏保”现象发生。

2、强化动态调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低保保障人口不一致对象逐户排查,对同一户籍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必须整户纳入(符合单独纳入低保的除外),杜绝“拆户保”;对自然减员、婚嫁、户口外迁等已未共同生活对象核减,各镇按季度进行复核复审,并将动态调整结果报县局备案,确保低保对象的精准管理。

3、确保对象精准。加强与扶贫系统数据比对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对象基本信息要核实完善,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同时,开展“四个逐一”走访,聚焦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脱保”“漏保”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4、扎实整改问题。加强对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反馈问题的整改,夯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将各项兜底保障工作相关问题有效整改到位。

5、及时回应诉求。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扎实开展农村低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大起底”,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对尚未办理或处置不到位的,建立工作台账,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分类处置,提高群众满意率。

6、加大信息公开。及时将兜底保障政策、标准及低保对象姓名、保障金额等相关信息在镇村公示栏予以公示公开,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对照上级成效考核标准,建立责任清单,明确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逐项完善,要把兜底保障脱贫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实。

2、完善工作机制。各镇要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常规动作,长期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完善动态管理、过程管控等制度机制,逐条逐项推进任务落实。

3、强化整改落实。各镇要结合研判认领的兜底脱贫工作反馈的问题,列出清单、挂账销号、逐项整改,要坚持立行立改和持续整改相结合,要将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相结合,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完善政策措施,健全监管制度机制,不断增强整改落实实效。

石泉县民政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