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zrzyj/2020-0093 | 公开日期: | 2019-02-25 17:48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中国桑品种产业博览园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石泉县池河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中国桑品种产业博览园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会审研究,作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 用地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桑品种产业博览园项目。(项目编码:2019-610922-01-01-006032)
(二)用地位置:池河镇明星村二十二组。(四至以勘界报告坐标为准)
(三)用地总规模及建设内容:依据县发改局《关于中国桑品种产业博览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该项目拟用地面积90亩,主要包括土地整理、栽种各品种桑树、管理与维护,培育特色农家乐3户,手工作坊7户,配套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及游玩休憩、采摘体验,管理服务中心500平方米等附属设施建设。
(四)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用途:经勘界,该建设项目共需用地228.6平方米,现状地类为村庄228.6平方米,项目用地全部位于允许建设区。
二、预审意见及用地要求
(一)该项目用地符合池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用地规模和各功能分区符合相关产业建设用地标准,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你单位应优化设计,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三)按照《补充耕地承诺书》做好该项目占补平衡工作,落实耕地开垦费用,确保“占一补一、质量同等”。
(四)该项目在办理下一步用地手续之前需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洪涝灾害评估意见》的建议落实治理和监测工作。
(五)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附: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