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zrzyj/2020-0090 公开日期: 2018-10-30 08:41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阳平关至安康铁路二线110千伏供电工程(安康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初审意见的报告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阳平关至安康铁路二线110千伏供电工程(安康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康供电公司关于阳平关至安康铁路二线110千伏供电工程(安康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申请,并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初审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已列入安康电网“十三五”发展规划及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已经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立项(项目编号:2018-610900-44-02-0401575),并允许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的建设为满足阳平关至安康铁路二线新增负荷用电需求,优化加强该铁路二线电网网架结构,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二、 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该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332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城镇建设用地332平方米。该项目用地符合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项目用地全部位于允许建设区。

三、 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项目属于古堰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用地332平方米,用于修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所需的构支架区,用地规模符合《变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标准》的规定,同意该项目申请用地预审。

四、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按照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重点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的函》(安发改能基函【2018】311号),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确保电网规划项目顺利实施的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初审,拟同意该项目用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现将我局的初步审查意见报上,请予审查。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