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zrzyj/2020-0068 公开日期: 2019-10-20 22:14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石泉县中坝康养民宿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石泉县中坝康养民宿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陕西巴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石泉县中坝康养民宿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会审研究,作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 用地情况

(一)项目名称:石泉县中坝康养民宿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9-610922-61-03-035514)。

(二)用地位置:石泉县后柳镇中坝村一组。(四至以勘界报告坐标为准)

(三)用地总规模及建设内容:依据县发改局《关于石泉县中坝康养民宿区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的规定,该项目占地10亩,新建35栋民宿总面积3000平方米,配套道绿化景观建设及相关基础设施。

(四)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用途:经勘界,该建设项目共需用地7903.37平方米,现状地类为旱地939.25平方米,其它园地6944.97平方米,有林地16.7平方米,建制镇2.45平方米,项目用地全部位于允许建设区。

二、 预审意见及用地要求

(一)该项目用地符合后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你公司应优化设计,应从严控制用地规模,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三)该项目在办理下一步用地手续之前需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洪涝灾害评估意见》的建议落实治理和监测工作。

(四)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