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zrzyj/2020-0063 | 公开日期: | 2019-03-05 22:03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古堰工业园区半岛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石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古堰工业园区半岛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会审研究,作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 用地情况
(一)项目名称:古堰工业园区半岛综合服务中心项目。(项目编码:2019-610922-47-01-006092)
(二)用地位置:石泉县古堰工业园区饶峰河东侧。(四至以勘界报告坐标为准)
(三)用地总规模及建设内容:依据县发改局《关于古堰工业园区半岛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该项目拟用地面积8.86亩,总建筑面积6548.08平方米,建设创业孵化楼一栋,综合服务楼一栋,并配套道路、绿化、亮化、亮化等公共基础设施。
(四)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用途:经勘界,该建设项目共需用地5906.33平方米,现状地类为旱地4904.27平方米,建制镇1002.06平方米,项目用地全部位于允许建设区。
二、预审意见及用地要求
(一)该项目用地符合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用地规模和各功能分区符合相关产业建设用地标准,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你单位应优化设计,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三)按照《补充耕地承诺书》做好该项目占补平衡工作,落实耕地开垦费用,确保“占一补一、质量同等”。
(四)该项目在办理下一步用地手续之前需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洪涝灾害评估意见》的建议落实治理和监测工作。
(五)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附:
1、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
2、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图
3、建设项目用地遥感影像图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