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石泉县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多举措化解政府债务和强化监督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防控管理。
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一是按照既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又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相继完善出台《石泉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石泉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石泉县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石泉县政策性贷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石泉县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二是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将政府性债务统一归口县债务办(县财政局)管理,在审计部门设立监督办,从政府债务职责分工、举借审批、落实偿债责任、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强化监管和责任追究、建立偿债准备制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了政府性债务管理。
规范举债融资行为。一是建立举债正负面清单制度。通过梳理近年来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工作的通知》;二是按照疏堵结合原则,就政府合法举债与担保、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批与资金管理、化解存量债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等方面,建立了正负面清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三是先后举办全县债务管理业务培训5次,增强法律、政策红线教育,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确保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多举措化解政府债务。一是建立偿债准备“蓄水池”机制。通过培育财源、优化支出、盘活存量等措施,每年根据到期债务筹集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偿债准备金,对部门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收回县财政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加大统筹整合专项资金力度,整合和核减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专项资金,腾出财力加强财政后备托底,增强财政抵御风险能力。二是争取置换债券化解政府债务。通过债券低息置换,大幅降低融资成本,有效缓解政府偿债压力。三是盘活可变现资产资源化解。妥善处置可变现存量资产资源,化解脱贫攻坚、保障房及城市建设债务。四是推行PPP模式。通过存量资产捆绑打包盘活,充分论证财政承受能力,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领域策划包装PPP项目,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缓解财政投入不足与城镇化建设融资缺口之间矛盾同时,政府融资风险进一步降低。
强化政府债务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债务规模控制及预算管理。按程序将政府债务全面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监督。二是加强债务审批管理。严格按照举借债务上报一级的要求,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当年举借债务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在不突破债务限额的前提下,通过新增政府债券适度合规举债。三是强化督考问责。将政府债务化解和防控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从严考核问责,坚决遏制债务增量。通过强化措施保障,规范债务防控管理,在全省开展的2018年度债务管理绩效评价工作中,我县被省财政厅评为“一等”优秀格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