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洋继承刘忠喜房屋,因保管不善,将 石房第92502号 房产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洋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