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池河镇合心大桥及引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xzfgzbmsthjfj/2019-0274 公开目录: 批准结果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环函〔2019〕266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1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1-08 08:00
内容概述 关于池河镇合心大桥及引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池河镇合心大桥及引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池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池河镇合心大桥及引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于2019年10月26日组织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环境管理人员召开了技术评审会。会议首先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介绍,评价单位对报告表主要内容进行了汇报,同时与会人员充分发表了意见,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和评议,并形成评审意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报告表》评价结论。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石泉县池河镇合心村一组, 占地面积1129.9 m2,本项目路线总长190m,由桥梁及引线组成,其中桥梁一座,桥长90m,路基宽8m,桥梁宽12m(车行道8m,2×2m人行道及护栏),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30km/h;引线约100m,宽12m。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项目,取得了县发改局关于本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石发改发〔2019〕135号),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同时项目取得了县住建局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石村镇选字第(2019)002号)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本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石自然资函〔2019〕78号),项目选址合理。《报告表》编制较规范,主要环保措施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审批同意通过。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本项目若存在建设内容及规模与《报告表》不符,或存在产污情况与实际不符,必须立即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环保措施进行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落实废水、废气、噪声防治措施,固废规范处置,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做好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覆盖、围挡、运输车辆冲洗和加盖棚布等抑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采取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现场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安装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减少噪音污染。土石方用于绿化覆土和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期应进行环境监理,县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本项目需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四)切实降低环境污染和安全风险。施工期,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营运期落实好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避免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污染水体事故发生,使环境影响和环境安全降至最低限度。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环保设施等配套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监测制度,运营期噪声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监测。落实环保投资,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三、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评审后报我局备案。

五、该项目由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