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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大清查”行动

时间:2019-12-02 11:20作者:卢凌昊源自:石泉县林业局

为切实保护石泉县境内野生动物资源,依法打击非法猎捕、出售、收购、贩卖、食用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与森林公安局联合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大清查”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清查了城区内集贸市场、餐饮、烧烤摊等场所,并向集贸市场内的摊主及过往群众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通过清查,共解救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麝香猫1只、朱鹮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一只、猫头鹰一只,三有保护动物池鹭、飞鼠、复齿鼯鼠各一只。

此次清查行动,为我局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维护林区生态平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同时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予以强烈震慑。下一步,将定期开展此类清查行动,确保无违禁野生动物出售,同时不断突出宣传巡查、强化源头管理,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