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深度贫困村脱贫的八条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7-12-01 09:30作者:源自: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现将《加强深度贫困村脱贫的八条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加强深度贫困村脱贫的八条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采取超常举措,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中的硬仗”,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现就加强深度贫困村脱贫工作提出如下八条意见。

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和县委副书记每人包抓1个深度贫困村。

二、在重点综合部门和经济部门选派深度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由优秀科级领导和年轻后备干部担任。

三、每年从县级配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中省市下达的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中单列10%用于深度贫困村,其余资金按照年度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分配。

四、省级国企“合力团”和苏陕协作支持项目资金的80%投向深度贫困村。同时,选择5个县域规模企业,结对帮扶5个深度贫困村。

五、按照“保障重点,按需安排”原则,优先、精准下达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确保2018年底全面达标。

六、按照“短期保脱贫、中期保稳定、长期促致富”要求,加大深度贫困村产业奖补扶持力度,引导深度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到2019年,深度贫困村每户至少有1项中、长期致富产业,每村培育2—3个特色产业。

七、根据每个深度贫困村实际,组建专业技术帮扶队伍,开展一对一技术指导,切实解决深度贫困村技术帮扶力量不足问题。

八、将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纳入每月督查内容,每月逐村通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