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slj/2019-0720 | 公开日期: | 2019-11-20 14:40 |
来源 | 水利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水利局
关于对《石泉县菩萨洞池河桥建设工程防洪
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水字〔2019〕282号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要求,你局委托陕西省水文水资源技术工程公司于2019年10月编制完成了《石泉县菩萨洞池河桥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接贵局申请对《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批复的文件后,由我局牵头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和项目建设业主、项目所在地政府分管负责人(名单附后),于2019年11月12日通过踏看现场后在水利局防汛办会议室召开了技术审查会,对《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依据各相关技术专家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及建议”,编制单位对《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现形成如下审查批复意见:
一、该《评价报告》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基本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二、石泉县菩萨洞池河桥建设工程位于本县池河镇草庙村,跨越池河而建,桥梁南侧与X224关池路相交,北侧接草庙村通村路。桥位距离G316国道2.5km、距离池河镇政府4.8km。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地位和功能、未来交通量发展水平等因素,该桥梁等级为公路四级,设计速度为20km/h。新建桥梁全长为86.94m,设计桥面宽度为7.5m=6.5 m (车行道)+2×0.5 m(防撞护栏)。
三、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结合该跨河桥梁建设工程所处位置、规模等级、使用功能、防洪安全重要程度等,同意《评价报告》提出本桥梁工程设计洪水采用工程区池河河道50年一遇重现期洪水进行防洪影响评价与分析。因建设工程上游及周边无其它山洪沟道和病险库塘、窖池等洪涝灾害威胁,故本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分析仅考虑池河洪水的危害因素。
四、同意《评价报告》对拟建桥梁处池河河道断面设计洪水流量及其设计洪水位的分析论证。依据实际量算核准的工程区河道断面以上控制流域面积及其相关水文要素,通过计算分析和综合论证比较,桥位处池河河道断面50年一遇重现期设计洪水流量为1840m3/s,推求出的相应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362.75m(相对高程系统)。此结论性成果可作为该跨河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和建设实施的基本依据。
五、同意《评价报告》对建桥后防洪安全能力的分析计算结果和对桥梁底部高程及桥墩防冲刷深度的分析论证。①该桥梁断面处池河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362.75m(相对高程系统),复核计算所得加风壅增高、波浪爬高、安全加高后的设计安全防洪高程为363.57m,而设计新建桥梁最低处桥梁底部高程则为366.29m,高于复核计算所需安全防洪标高2.72m,故该拟建桥梁设计高度完全满足工程区池河50年一遇设计洪水的行洪安全要求;②经计算,桥位断面处一般冲刷深为1.68m,局部冲刷深度为2.85m,一般冲刷与局部冲刷合计为4.53m。桥梁处现状河道断面情况下50年一遇洪水位为362.75m(相对高程系统),计算出的该处最低冲刷线高程为349.99m,而所设计最低桩底高程为339.61m,桩底处在最低冲刷线以下10.38m,远远大于《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要求的基底埋深安全值参数,故冲刷对桥墩基础没有任何影响。
六、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所作的结论。①池河草庙村段现无跨河桥梁,草庙和小溪沟等村的村民及车辆出行十分困难,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活、生产及交通出行。本项目建成后,将解决周围村庄居民生产和生活的交通瓶颈问题,为草庙村和小溪沟村的村民创造一个安全、便捷的交通条件,对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加快群众脱贫致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故修建本桥梁工程是十分必要的;②除本桥梁建设以外,近期池河草庙村段尚无其它水利规划安排,该桥梁建设不会对其它有关规划产生影响;③拟建桥梁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桥梁全长86.94m,采用多跨方式跨越河道。左岸桥台设在公路外侧的陡岸上,不占用河道;右岸与通村水泥路相接,桥台设在高漫滩的缓坡地带上,没有压缩河道断面。桥梁距上游农防河堤约230m,建桥后上游最大壅水长度106m,壅水高度0.17m,壅水影响范围距农防河堤较远,桥梁建设不影响现有农防河堤防洪标准。该桥梁建设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河道管理的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④建桥后使河道过水面积减少36.5m2,阻洪流量为164m3/s ,仅占设计流量的8.9﹪,且桥下净空高度余量2.72m,在正常情况下对河道行洪能力影响不大。但本桥梁布置在弯曲河段上,由于受弯道水力作用,高洪时期主流靠左,河槽凹(左)岸受水流集中冲刷严重,现状河岸已出现局部垮塌。由桥型布置图显示,1、2号桥墩正处在主槽集中冲刷位置,而桥孔跨径只有10m,一旦上游发生特大暴雨洪水时,随洪流携带大量“连根树木”等漂浮物可能被桥墩阻挡而影响泄洪,桥梁自身安全也将受到威胁,河道主槽桥孔跨径设计不合理对河道泄洪安全有一定影响;⑤桥梁轴线与池河主流线基本成正交90°,桥墩与水流方向一致,水流总体流态、流向都不会发生改变。桥梁河段受弯道控制,河道主流稳定,两岸为自然土石岸坡,河床为砂卵石组成,由于是山区河道,受两岸山势控制,河道边界条件稳固,桥梁建设对河势稳定不会带来影响;⑥桥梁建设对左岸公路防护挡墙和排水涵洞没有影响。建桥后最大壅水长度为106m,壅水高度0.17m,对上游230m处的农防河堤和抽水站无影响。右岸为一级阶地和坡耕地,无堤防、护岸工程。故桥梁建设对堤防、护岸及其它水利工程和下游阳安铁路大桥均无影响;⑦本工程项目的建成,极大地方便两岸人员的交通和物资流通,也有利于防汛抢险人员、物资的输送,对防汛抢险会更加有利,不存在有任何影响。桥梁施工基本不会影响X224关池路的通行,对防汛抢险没有影响;⑧本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最低梁底高程高于本次复核计算梁底高程2.72m,桥下安全净空余量较大,满足河道行洪安全,符合设防标准要求。两端桥台设置在岸坡上,桥孔布置没有压缩河槽,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过水断面不被减小的要求,拟建桥梁防御洪水的标准与措施是适当的;⑨桥梁建设除对上游左岸公路挡墙、农防河堤及抽水站无影响外,桥位河段也没有跨越河道的管道、通讯线路等其它设施。但因桥梁终点接草庙村现有通村水泥路,在路基衔接段施工时,对原有道路的正常通行会有一定影响。综上所述,通过防洪综合评价,本桥梁工程建设对工程河段水利规划、河势稳定、现有防洪标准及技术要求、防汛抢险等都不会带来不利影响,桥梁防御洪水的设防标准与采取的工程措施适当,建设场地上游及周边也无其它山洪沟道和病险库塘、窖池等洪涝危害,故项目建设对工程河段防洪保安无大的不利影响。
七、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和工程建设施工及管理所提的建议。①拟建桥梁1、2号桥墩布置在主槽集中冲刷位置,桥孔跨径仅10m,小于凸(右)岸漫滩桥孔跨径16m,主槽桥孔跨径设计不合理,对河道泄洪及桥梁自身防洪安全有一定影响,建议将0-1-2号桥墩之间的跨径调整到16m以上,并尽量避开在河道主槽设墩;②拟建桥梁处在弯曲河段上,河槽凹(左)岸受水流集中冲刷严重,现状河岸已出现垮塌现象,建议对左岸桥台上游河岸修建防护挡墙与现有公路挡墙连为一体,以防河岸冲刷加剧;③要严格按照“河湖长制”的要求,在桥梁施工全部结束后,应及时对工程区河道进行全面清理,恢复河道原貌,并申报当地人民政府及河道主管部门检查验收;④桥梁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度汛机构,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度汛方案,以确保顺利施工和安全度汛,并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减小对防洪和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建设业主应加强对施工单位防汛工作的检查指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⑤施工期间应加强对上游雨、水情信息的收集掌握,当得知上游出现暴雨洪水时,应提前做好重要物资、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撤离,确保施工度汛安全;⑥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禁止弃土、弃渣排入河道,禁止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接向河道排放,以免引起河道水质的污染和水环境的恶化;⑦在桥位河段划定保护区,设置警示标牌,禁止在保护河段范围内滥采滥挖、弃土弃渣和从事影响河道行洪及水质安全的一切非法活动。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的评价内容,包括概况、基本情况、河道演变、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的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九、要求该桥梁工程建设业主要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和“审查批复意见”的要求,严格依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展桥梁工程设施建设和施工;要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防洪安全万无一失。
十、要求建设业主在实施跨河桥梁工程建设施工时,要严格依照《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标准和建议意见,开展其它各类配套排雨洪工程设施建设,保障工程区雨水及山洪安全排泄。
十一、要求建设业主要对建成后的桥梁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建立有效地管护机制,坚决避免“重建、轻管”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引导和教育工程受益群众牢固树立水患意识、环保意识和水生态意识,自觉维护所建桥梁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安全,坚决杜绝损毁各类工程设施、挤占行洪河道、乱倒垃圾弃土、污染河道水体等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区路畅、人富、山清、水秀、天蓝、景美。
综上所述,编制单位所编制完成的《石泉县菩萨洞池河桥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翔实、评价结论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建议在实施中严格依照执行,切实防范和避免洪涝灾害隐患,确保工程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石泉县水利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