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rsj-zcwj--2019-0855 公开日期: 2019-06-11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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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石人社发〔2019〕56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9〕101号)和《安康市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安人社办发〔2016〕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的形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可采取继续教育基地组织集中面授培训、网络培训、参加高级研修班、实习进修或学术交流培训以及省人社厅认可的其他形式的培训。

三、扎实开展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各项工作

(一)持续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一是规范网络课件资源。省人社厅对网络学习课件实行目录管理,平台按照职称系列建立网络课件学习目录,以便学员准确选择学习科目,网络课件全省统一标准,并实行定期滚动排序;二是推进业务线上办理。各单位负责管理平台的人员,应及时完成学时认证审核、调入申请审核以及新招聘人员注册登记等工作,实现学时在线认证、成绩在线打印、政策在线咨询、投诉在线受理等;三是实现数据共享协同。职称评审有关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将从继续教育平台直接提取数据,逐步取消证书或书面材料学时认定。

(二)严格规范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分为公需课和专业课培训两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公需课和专业课学时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1.公需课

(1)科目名称。2019年公需课科目由省人社厅统一确定,共计2个,分别为《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

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将城市创建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毒品预防教育、法治教育等内容纳入本单位培训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学习形式。公需课每个科目12小时,学习分为面授和网络两种形式,专业技术人员面授或网络学习均须学完两个科目,公需课网络学习承办单位由省人社厅统一确定。

(3)教材。2019年公需课科目全省使用统一教材,省人社厅已招标确定。具体如下:

教材名称:西迁往事

出 版 社:世界图书出版西安有限公司

教材名称: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

出 版 社:中国言实出版社

联 系 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13301383560  邮箱:1578979889@qq.com

2.专业课

(1)科目名称。2019年专业课科目由继续教育基地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学员需求、业务需要和基地专业范围确定专业科目,并遂级上报市、县人社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2)学习形式。专业课学习分为面授和网络两种形式。专业课网络学习承办由各基地按照管理层级逐级申报,省人社厅核准后确定。

(3)教材。专业课科目教材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自行确定。

(三)落实贫困地区降费政策。各基地在继续教育收费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8号)有关规定,我县专业技术人员在全省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参加面授学习时,收费标准由5元/小时降为3元/小时,在学习平台参加网络学习时,收费标准由4元/小时降为2元/小时。

(四)加大优秀专业人才培养力度。落实素质提升计划,强化专业人才教育培训,积极选派优秀人才到发达地区、高等院校培训学习。一是依托省人社厅会同相关部门举办的“院士大讲堂”、“陕西省高级专家研修班”、“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等项目,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培训;二是单位、部门每年应积极创造条件选派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到国内外对口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和发达地区培训学习,同时,每月20日前将本月外派学习人员名单(附件)报县人社局备案。

四、有关说明

(一)关于网络课申请流程

1.公需课。省人社厅确定科目名称,遴选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制作课件,并将课件核准后置入学习平台。

2.专业课。各基地根据自身专业范围确定课题,省级基地向省人社厅申请承办资格,市级基地由市人社局统一汇总报省人社厅申请承办资格,获得资格后制作课件,省人社厅对课件核准后统一置入学习平台。

3.置入学习平台的课件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网络课伯一经使用,不再退订。

(二)关于学习成绩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绩可通过网络学习、面授学习和同等学时认证获取。面授、网络课程的学习成绩由学习平台自动生成;同等学时认证严格参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执行,由学员通过学习平台进行申请,人事单位审核。学员可在学习平台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凡未通过学习平台认定的学时成绩均视为无效。

(三)关于学时规定

按照继续教育有关规定,每年80个小时继续教育任务原则上按年度完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可顺延至下一年度一并完成: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年度内因病假超过6个月的;生育;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况。

(四)关于电子化注册

各单位和学员要严格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在全省学习平台进行注册。未进行注册的,在职称评审时将无法提取继续教育学时数据。

(五)关于学员档案

各基地要对继续教育业务和学员学习档案定期进行归档立卷,业务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学员学习档案保管期限为5年。

(六)关于学习入口

PC端入口:http://jxjy.xidian.edu.cn

移动端入口:使用微信扫码关注陕西省人社厅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号“陕西12333”,点击“微官网”(公众号左下角菜单),选择专技教育服务板块进行学习。

(七)关于以前年度补课工作安排

1.2018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学习截止2019年12月31日。

2.2018年以前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补课省人社厅将于2019年7月份予以安排,届时在学习平台开通补课窗口,未按时学习的人员在补课窗口进行申请并说明原因,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安排其网络在线学习或指定基地面授学习。

3.全省新增职称系列,在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不做要求,评审结束后申报人员须补齐职称评审文件中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学时满足后方可领取职称证书。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本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合理安排,保障专业技术人员能专心培训,分期分批的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更好发挥继续教育工作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中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2.各继续教育基地要积极主动地组织培训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专业、层次进行培训,主动接受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费函〔2017〕1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各专业技术人员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义务,要积极主动地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对无故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聘任期满不予续聘、考核结果不予备案。

3.各基地在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时,原则上应给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学习教材。公需课教材须到省人社厅招标确定的教材供应商购买,专业课教材各基地须使用正规出版社发行的教材。

4.按照《安康市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安人社办发〔2016〕21号)文件要求,每年各事业单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数的20%,各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凡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安康市专业技术人员外派学习备案表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0日